每个学校都会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生竞赛活动,竞赛成绩一公布,难免“几家欢喜几家愁”,比赛即意味着有输赢,这原本是正常结果。但我发现在一部分学生竞赛活动结束后,总有老师抱怨竞赛存在吹“黑哨”的行为。老师们对一些在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因某种特殊原因,而输给了表现平平的学生的情况表示愤懑,他们认为这种“黑哨”使学生竞赛失去了意义。
众所周知,教育部门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是希望通过竞赛活动既促进学生成长,也能检验学校教育教学的成果。但由于在大部分学生竞赛中,评委、参赛学生、指导老师以及学校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一些评委碍于个人脸面和人情世故等因素,失去了基本的道德标准,忘记了自己的职责,违背了公平原则,公然搞起了“黑哨”行为。学生竞赛活动成了“拉关系、套近乎、卖人情”的游戏场,而参加竞赛的学生们则成了被任意摆布的“棋子”。
学生竞赛中存在着“黑哨”行为,其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对于参赛学生而言,表现优异的学生却没能得到应有的名次,这容易打击优秀学生的积极性,而表现一般的学生却因“黑哨”行为而名列前茅,这也会使他们变得盲目自信。学生的是非观念淡薄,判断能力差,评分不公正的行为会给学生们一个对是非判断标准的错误导向,甚至可能在他们的心灵里烙下“社会世俗关系”的印痕。对于指导教师而言,辛勤的付出没有得到公平的回报,心中对竞赛中不公平行为的愤懑无处宣泄。长此以往,必然导致教师心灰意冷,视学生竞赛为鸡肋。对于参赛学校而言,若是屡次遭遇不公,则可能导致学校对学生竞赛活动敷衍了事,或者以直接弃赛来抗议竞赛不公平行为的情况,甚至还有可能参与到“黑哨”行为中,进一步加剧学生竞赛不公平现象。
因此,在学生竞赛中搞“黑哨”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这不仅打击学生参加竞赛活动的积极性,给学生以错误的教育导向,还会伤害带队教师之间的感情,甚至可能导致参赛学校之间因此产生矛盾。无论是组织竞赛活动的教育主管部门,各项赛事活动的负责人,还是受邀担任竞赛评委的老师,都应当引起深刻反思,坚决杜绝“黑哨”事件的发生,给学生竞赛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
如何才能在学生竞赛中彻底杜绝“黑哨”行为?我认为,竞赛主办方应当精心挑选精通业务、坚守公平原则的教师担任评委。若是从参赛学校选拔教师担任评委,为了公平起见,则应当在每一所学校都选择一名评委人选。在竞赛前,主办方还应当对评委进行相应培训,提出严格要求,明确评分细则及评分办法。作为担任评委的教师,应当明确自身职责,撇清世俗关系,坚守道德标准,站在对学校、学生、指导教师以及自身负责的高度,公正、公平的当好评委,给参赛学生一个客观、合理的评价。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学生竞赛具有真正意义,既能促进学生的进步,又能带动学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