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教育厅决定,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2021年1月,教育部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此前,教育部还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等文件,为开展防治工作提供了遵循。
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中,及时排查欺凌隐患苗头是落实“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要求的重要前置工作,有利于防“欺凌之患”于未然。只有让排查工作领先一步,才能更多地获得防治主动权。
中小学生欺凌事件是可防治的。中小学生尚处于成长发育阶段,可根据具体情况,通过纠正和教育等形式对可能出现的欺凌行为予以干预。但是,欺凌成因的复杂性、发生时间地点的不确定性、欺凌过程的隐蔽性、防治效果存在一定的反复性等因素,致使防治工作难度较高。
防治欺凌工作的特殊性为排查工作带来了困难,如隐患发现难度高,甄别界定难度大,欺凌事件的发生难预料,预警机制存在失灵风险,等等。这也要求中小学生欺凌苗头排查工作要全面、细致、持续,这三点分别指向排查主体和广度、深度、时间长度。
全面。各地要围绕欺凌成因关联要素的实际状况进行排查评判,由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其他机构领衔、分头实施,再由牵头协调部门进行汇总,形成可共享的分析报告和预警信息;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全面开展排查工作,排查过程要体现条块联动机制,且不留盲区;要建立学校、家庭、社区合作排查机制,不留“空隙”;排查要统筹关注校内校外、线下线上、中学小学、男生女生、身体心理等维度,力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细致。排查人员要尽心、尽职、尽力,善于从多渠道获得信息,善于察看“青萍之末”和“微澜之间”。学校校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建立排查机制,落实好排查工作。老师和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要提高警觉,注意学生出勤、成绩、情绪、身体等方面的变化,并主动与家长建立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应建立防范中小学生欺凌的“观察哨”,学校也要在校内和学校周边设置相应的“观察点”。
持续。防范欺凌的弦要始终绷紧,相关部门要做到全周期排查、持续排查,不留时间空档。
欺凌与反欺凌存在对立统一的关系。要有效防范欺凌,必须抓好教育、环境创设、安全治理、处置惩戒、干预援助等工作。排查工作作为安全治理的重要手段,当做到全面、细致、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