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学生评优评先、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或依据。这也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和《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的贯彻落实。
推动教育与劳动相结合,发挥劳动教育在人才全面发展中的重大作用,有助于培养工匠精神,为国家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备力量。当前,农村学校学生已经出现脱离劳动的趋势,要利用好乡村资源,积极主动开展劳动教育,以劳育人,让孩子到大自然中去劳动、去体验、去观察。
此次江苏印发的《意见》,不但对教育资源,经费投入、工作机制、社会引导等进行了统筹安排,还提出分段实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探索劳动教育学分制,加大了对劳动教育的时间保证。比如,家庭要鼓励孩子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参与劳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周家庭劳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这也为将劳动素养作为学生评优评先、毕业升学重要参考或依据铺平了道路。
在此过程中,要避免家庭劳动和校外志愿服务流于形式甚至造假,这不但是各学校需要重视的问题,也是家长不可推卸的责任。否则,不但起不到提高劳动素养的作用,还不利于学生诚信意识的培养。
确保劳动教育落到实处,要设立相应的规则,创新考核方式。比如家庭劳动考核,不让家长提供家庭劳动证明,而是让学生在学校餐厅、体育馆、操场等公共场所展示家务劳动技能,并将其作为考核依据。至于校外志愿服务,学校可与社区或民政单位合作,建立学校志愿服务基地,由老师带领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最终由老师监督考核。
总之,要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包括受教育者在内的“四位一体”互动模式,完善相应的评价体系,让劳动成为学生的一种技能、一种态度、一种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