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深圳市光明区领导反映,公明中学初二年级家委会发动所有班级为教师节购买礼品。对此,教育部门回应称:经过调查,公明中学初二年级家委会发动所有班级为教师购买礼品属实,为家委会成员自主行为,所有学校教师均未参与。(9月5日 澎湃新闻)
家委会是学校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家长与学校沟通的桥梁。揆诸现实,有些学校常常借助家委会的力量,规避敏感问题,收取相关费用,诸如,购买校服、采购物品、订购资源等。也有部分家长借家委会之名,通过购买礼品等方式,表达对老师的敬意,争取老师的关照。家委会承担此类功能,是角色的错位,不仅不利于学校的民主管理,还有可能损害家长的切身利益。家长委员会如何在全员育人过程中发挥力量,在我看来,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明确职责定位。《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拓宽师生、家长和社会参与学校治理的渠道,构建和谐的学校、家庭、社区合作关系,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建立完善家委会制度,是建设现代学校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学民主管理的重要方式。家委会要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协助学校管理,监督学校管理。学校管理者应准确定位家委会的职责,逐步形成党委决策、行政运行、工会、家委会等组织监督的学校管理运行体系。同时,要保持家委会的相对独立性,尊重家委会独立行使职能的权利。
二要规范选拔程序。家委会成员不能由学校自主任命,更不能以权、钱选人,因家长之间互不了解,让家长投票选择家委会成员也比较困难。因此,家委会成员的选拔应以自愿为主,但要经过相应的选拔程序,可以通过竞职等形式,将真正有参与热情、工作劲头、思路想法的家长选拔到家委会中来,切实提高家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
三要参与学校管理。家委会的职责是参与学校管理,学校应为家长提供平台、创造机会,让家委会在民主管理中贡献智慧,发挥应有的价值。比如,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参与学校重大改革事项,组织征询相关政策的意见与建议等,可以提案或议案的形式向学校提出建议或意见,改进学校管理方式,共同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四要接受党委监督。家委会作为学校管理的监督者,是民主管理的重要力量。但是,家委会也要受纪律约束,家委会不能随意组织活动,而是要接受学校党委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活动合法合规,有利于学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