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设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类,各级各类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持有省内首创、经2年以上教学实践检验、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的教学成果均可申报。(10月9日 澎湃新闻)
长期以来,各地在评选教学成果的过程中,一线教学人员尤其是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获奖者甚少。出现这种状况,既与一线教师没有时间、不善于提炼成果有关,也与重理论、轻实践的评审导向有关。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奖励办法》规定,“坚持引导优秀人才执着于教书育人,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落实这一规定,还要有相应的细则。
要严格参评者的资格。《奖励办法》规定:省内各级各类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持有省内首创、经过2年以上教学实践检验、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的教学成果,均可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相应的省教学成果奖。按照文件要求,教育行政部门的官员不能参与教学成果申报。但查阅以往各地各届教学成果获奖人员名单发现,教育行政部门官员获得教学成果奖的不在少数。各地教学成果奖评审一般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官员参与成果申报,难免有失公正。因此,评审细则应该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官员(包括在教育行政部门任职的工作人员)不能参与教学成果申报。
此外,对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申报教学成果奖也应有所限制。西部某县今年申报了5项省级教学成果奖,共有35名申报人,其中,一线教学人员不足10人,其余多为学校的校长、副校长和教学研究人员。在一项以某小学名义申报的教学成果中,除了主持人是该校的校长,其他6名参与人员都不是该校教师,而是当地教研机构、教育评估机构、教育督导机构的负责人。如果不对学校管理干部申报加以限制,“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教师倾斜”的规定就会成为空话。
要严控研究人员的申报比重。与基层学校相比,教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等组织在理论研究、成果提炼、申报材料等方面更具优势。各地在按指标向上级推荐教学成果时,参与评审推荐的大多为当地的教育科研单位的领导和专家,不排除优先推荐教育科研院所的可能。基层学校的一线教师很可能在县级层面就被淘汰出局。为了确保申报成功,不少一线教师邀请学校的主要领导作为成果主持人,还要让当地教育科研院所的领导和专家作为主要参与者。如此一来,科研院所的领导和专家不仅占用本单位的申报指标,还要占基层学校的申报指标。因此,严格控制研究人员的申报比例,是确保“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教师倾斜”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
要实事求是地对待一线教师的教学成果。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一线教师的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创新成果一般较少,实践探索的成果较多。对于实践探索成果,在提炼、总结、包装、申报等环节,又不如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做得精致,一线教师的教学成果即便申报成功也难以获奖。为了获得一定的奖项,有些学校会高价聘请专家团队,负责打造、包装、公关等工作,致使教学成果申报偏离了轨道。落实“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教师倾斜”的规定,需要改变“唯论文”“唯名头”等观念,实事求是地评价一线教师的教学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