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人社部、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机制进行创新。按照《意见》精神,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从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独立出来,由“教师”变为“讲师”,但就实践来看,有一些问题还需注意。
一是中职教师职称转系列程序过于复杂。将中职教师职称评审从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中独立出来,对照现行的中职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单独进行,相当于给教师重新评一次职称,需要重新做业绩材料,出现了有些老师达不到新的评审条件的情况。
按照正常的逻辑,中职学校教师由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转为中职学校教师职称系列,教育、人社部门下发文件,给已取得中小学职称系列的中职教师重新换发证即可,让已经评上职称的教师重新准备材料、申报、答辩,有些教师甚至无法因此与职称无缘,未免有些本末倒置。
二是中职教师的职称评价标准过高。以晋升高级职称为例,就论文来看,普通中小学教师有2篇即可,中职教师得有4篇;就课题来看,普通中小学教师有1项省教育科学规划的课题即可,中职教师参与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则不被认可。
就实践来看,中职教师更侧重于教学实践,在科研方面存在一定的短板,有些教师难以达到科研成果的要求。从“教师”变为“讲师”,薪级薪酬与普通中小学教师一样,职称晋升的难度却与普通中小学教师不同。
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必须要建设一支高质量、高素质的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让中职教师队伍“活”起来,首先要跨过职称评审这道“坎”,让中职教师享受到职称改革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