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期间,针对当下一些家长对“课后延时服务”褒贬不一的现状,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福建社团联合会董事佘德聪提出“取消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贴”的建议。(03月06日 人民政协报)
课后服务作为2021年一项重大惠民工程,在全社会产生了积极反响。但是,由于实施层面准备不足,相应的配套机制跟不上,问题和矛盾也逐渐显现。其中,最大的矛盾集中在收费层面。
课后服务的顶层设计坚持多元化成本分担机制,实行学校适当收费与地方财政补贴相结合,然而,受制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该机制在落实的过程中千差万别:省级统筹有限,补贴杯水车薪;县级无法保障,家庭单方承担;各地收费标准不一,引发家校矛盾。这种境况急需“破题”。
化解社会焦虑,治理教育乱象,课后延时服务确实起到了回应社会关切的作用。但我们必须看到,这一重大改革是以增加学校和教师的工作负担为前提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经费保障水平不高、不充足的现实。进入后“双减”时代,健全和完善课后服务保障机制,确保“粮草充足”,是提升课后服务质量的关键一步,也是当务之急。
课后延时服务是正常教学的补充,是管理育人的延伸,学校和教师也由此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参与课后延时服务,属于教师的额外劳动,应坚持有劳有得、多劳多得的原则,给予教师一定的报酬,但就现实来看,有些教师的付出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
课后延时服务迄今已实行半年有余,在此过程中,不明确、不具体、不统一、不落实成为突出问题。不明确,主要表现在时间的界定上,比如,中午算不算,寄宿制与非寄宿制如何区别等。不具体,主要表现在课后延时服务的参与情况如何在奖励性绩效工资等方面进行差异体现。不统一,主要表现在以省或地市县为单位的基本课酬标准不统一,甚至是一校一标准,人为造成教师同工不同酬的新矛盾。不落实,主要表现在各地各县未落实“地方财政补贴”机制,费用主要还是由学生家庭承担,导致家长觉得交多了,学校觉得还不够。
分析可见,“取消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贴”的建议为更好地落实课后延时服务提供了新思路。增加中央和省级统筹经费力度,降低或免除家庭经济成本,既充分体现了义务教育的“免费”公益属性,又能大力提升教师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