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于2020年7月31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建设意见》)。《建设意见》要求:“抓好乡村教师培训。积极构建省、市、县教师发展机构、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和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三名’工作室五级一体化、分工合作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体系。”构建新时代乡村教师专业发展体系(以下简称“新体系”),被摆在乡村教师培训工作的首位,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师培训管理机构需要落实的重要任务和研究课题,在“五级”中县级处于中心位置,是实现“一体化”的关键所在。那么,为何要构建县域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新体系呢?
新体系构建的必要性
乡村教师专业发展体系源自“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支持计划》),要求各地整合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小学校优质资源,建立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支持计划》发布以来,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乡村教师校长培训工作得到不断加强。《支持计划》明确“支持服务”的体系定位和“整合优质资源”的功能,但由于多种原因,特别是“整合”困难重重,目前仍然没有很好地解决乡村教师培训针对性不强和实效性不高的难题。
新时代的首份教师专业发展文件《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成长发展的支持服务体系,高质量开展乡村教师全员培训,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的要求。《行动计划》是对《支持计划》的继承和发展,提出了建立健全支持服务体系和高质量开展培训的目标,这是构建新系统的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是“十四五”教育改革发展的时代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目标,要求“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乡村教师素质能力”。2021年3月6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医药卫生界教育界联组会上回应教育领域热点问题时强调,国家将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和精准培训,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原因之三是乡村及乡村教育振兴的必然要求。教育是乡村的支柱,中国乡村的振兴和农村的现代化都离不开乡村教育发展。乡村教育振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乡村教育振兴的关键所在。可见,抓好乡村教师培训,是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新体系构建的现实性
目前,构建县域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新体系的目标指向破解乡村教师培训的针对性不强和实效性不高的难题,做好精准培训及建好高质量乡村教师队伍。这决定了系统构建的现实性需求。笔者以为,现实性需求至少需要新系统实现以下三个走向(不是“转向”或“变革”)。
1.从重支持服务走向重赋能发展。《支持计划》和《行动计划》将体系定位在“支持服务”,期待通过对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小学校优质资源的整合,提高培训质量。但是,“支持服务”注重的只是外部优质资源的单向供给。而《建设意见》不再提“支持服务”,且新体系的构成为教师发展机构、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和“三名”工作室。这标志着国家更加重视对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的助力(支持服务)和赋能(成长发展)并重。
2.从粗放式走向高质量精准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的粗放式培训模式,一直饱受诟病。其具体表现之一是在培训需求、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评价等方面缺乏精准性。这个问题在“国培计划”改革实施以后,有了较大的改变,但至今依然存在。“十四五”时期的“国培计划”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的主要目标和“完善高质量精准化的培训机制”的工作重点。构建新体系与其目标、重点完全一致。
3.从单一型走向多层级共同体。新体系是多层级的,包括省、市、县(教师发展机构)、校(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和室(“三名”工作室)。不同于《支持计划》所明确的优质资源的三方来源,新体系突出了助力赋能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的主体,特别是“校”和“室”的主体作用,按照“五级一体化、分工合作”机制运行,从优质资源“整合”拓宽为主体深度融合(共同体)。
新体系构建的可行性
《建设意见》的第五条意见围绕“创新教师教育模式,培育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高质量乡村教师”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包括加强定向公费培养、抓好乡村教师培训和发挥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助推作用。而在“抓好乡村教师培训”方面,首先要求的是积极构建新体系。如果说必要性是外部所求、现实性是内在所向,可行性则是新体系的生命所系;没有可行性,新体系只能沦为空中楼阁。
1.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培训能力日益提高。随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数十年的发展积累和优化创新,县级教师发展机构积累了丰富的实施经验,日益走上培训专业化道路。在“国培计划”的推动下,重心下移的县级落地国培项目,引领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发展及乡村教师培训工作不断改进,为构建新体系储备了较多的典型案例,集聚了较高的培训能力。
2.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得到广泛认同。从 “十三五”期间“国培计划”的送教下乡培训、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乡村校园长培训,到“十四五”期间的“一对一”精准帮扶培训,都将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列为乡村教师培训的实施主体之一,以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由此,将优质中小学幼儿园打造成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已经成为应然之策。
3.工作室研修方式深受教师校长们欢迎。“三名”工作室研修方式发展至今,从零星之火到遍地开花,从个人发起到行政推动,造就了一批教育家型教师和校(园)长,培养了大批骨干教师,研修实效性高,教师获得感强,深受欢迎。为此,《建设意见》将“三名”工作室纳入新体系,并作为助力赋能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的主体之一,其实施成效也必将十分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