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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劳动争议仲裁” 仲裁不收费,是好事吗?

  谈”劳动争议仲裁

  什么是劳动争议,在中国一般称为劳动争议。这个定义其实混淆了很多概念,把买卖劳动过程中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矛盾,描述为由劳动产生的纠纷。主客不分。既然主体和客体都没有很好的界定,那么良性和恶性纠纷该如何界定?山西省某煤矿,用人单位要求矿工下井采煤,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矿工多次提出反对意见。但是雇主强迫他们在地下工作。结果发生了瓦斯爆炸。雇主要求井上的矿工不顾生命危险封井。当家人冲进矿井时,雇主使用配备武器的矿警驱散家人。事发后,用人单位向井下遇难矿工家属支付了1万元。家庭成员对上诉法院不满。这次劳资纠纷。结果是每人增加了5000元。说:有什么问题吗?

  由于混乱,很多处理方式无法客观公正的处理:如果一个员工59岁就被辞退了,你不容易在一个鸡蛋里挑毛病。过去国企搞阶级斗争。工作总是有的,但是现在大家都是团队工作,经常丢工作。以前没有劳动仲裁,现在有仲裁了,但是企业公司不要你,哪个“法官”能判“不”?

  现在仲裁大多是用钱解决问题。要知道在缺乏诚信的空间里,我们只谈钱。在买卖劳动力的市场上,我们需要更多的诚实。我们经常是先做后付,多做少付,你说是不是?

  从前,我代表公司参加过10多次劳动仲裁。从国企离职,员工离职赔偿,员工工伤后辞退,员工离职后占用公司财产,上级性骚扰等都有什么要求?等等?

  当时国家还没有相关的法律制度,大部分都是劳资双方和解,不管谁恶意谁善良。同情弱者,保护企业,总能解决问题。但由于仲裁员和法官的个人原因,仲裁和判决的结果大相径庭。2-3年没参加劳动仲裁。据我所知,我现在取得了进步,尤其是在养老金和福利方面。

  然而,从法律的需要和劳动剥削的实际情况来看,这样的进步是远远不够的。比如在对劳动者的歧视方面,我国一些国家机关存在最基本的“年龄歧视”和“性别歧视”的歧视。在企业中,几乎所有的CEO都采用“世界45个工业国”(学习台湾省)所否定的有限期限劳动合同。甚至法律也保护这种不平等的“经济契约”。最近看了相关资料:了解到一些企业的剥削系数相当高。当然,这些还会继续改善。但是劳动仲裁的概念:我还是有不同的看法:主体和客体是劳动和管理。不是劳动过程。

  仲裁不收费。你觉得是好事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争议调解法》于5月1日正式实施,法律规定从5月1日起,劳动仲裁不再收费。与劳动仲裁有关的一切费用由国家财政支付。主要是为了方便工人,因为很多农民工的兄弟姐妹有时候交不起300元的仲裁费,或者赔了官司陪了300元的钱,给生活带来压力。所以法律规定国家仲裁委员会从5月1日起不收费。对普通工人来说真的是好事,我也承认很多工人真的是因为300块钱而放弃了自己的权益。但凡事都有两面性,享受好的结果之后,肯定会有负面影响。

  上海浦东新区仲裁院于今年3月1日率先实施劳动仲裁,不收费。如果有机会看的话,楼底下的接待大厅人满为患。大多是来发加班费的,企业扣工资。总有人说劳动者软弱,不一定是真的。仲裁不收费后,经常会出现仲裁时工人不来法院,没有代理人的情况。即使他们来到法院,也很少有劳动者不公平地辱骂仲裁员。他们干脆把仲裁庭当成买菜的菜市场,无视行政正义的威严。其他职工因个人原因被单位辞退的。他们看到劳动仲裁不收费,就进来玩,也许可以从企业拿点钱买几个配菜。

  但是,这些仲裁委员会必须接受!只要没有失败,就在验收范围内。明明可以私下解决,还得打官司。这个社会,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不能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对方?工人,尤其是年轻人,如果和单位打官司,单位告了奖,塞到你个人档案里,你就惨了一辈子。企业也是如此。如果员工在外面宣传你们企业的恶行,以后生意不会受损吗?事实上,许多案件可以私下解决,而不是调解,最后来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你知道仲裁委员会浪费了多少资源吗?准备法庭场地,仲裁员工资,所有来往文件快递费用都是浪费仲裁资源。我也认为一刀切的仲裁模式不是好事。无形增加了仲裁庭的工作压力。当然,这些都是必须要进行的,建议企业和个人重视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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