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妈妈”的慈善陷阱
2000年的《中国青年报》,曾经报道了一个关于“中国妈妈”胡曼丽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胡曼丽如何为那些贫困而不幸的孩子撑起的一片绿荫。当时,这片绿荫,指的就是胡曼丽和她建立的中华儿童绿荫村。于是,胡曼丽获得了“中国妈妈”的称誉。
然而,时光流逝了7年之后,这位中国妈妈却被剥去了蒙在她身上的神圣面纱。正是这位所谓的“中国妈妈”,把社会各方面捐献过来的善款,善款私存,多方转帐,想方设法地把它们变成了自己的私人投资,进而借助于这些善款大敛个人财富。也还是这位“中国妈妈”,比母亲还亲的胡曼丽,大权独揽,鲸吞善款,执意要把用善款建设起来的孤儿学校,改造成为她的私立学校。
她在云南丽江买下了几十万元的别墅,并把自己的女儿送到国外留学。
这位中国妈妈的慈善形象,从此变型,变为一幅假公济私的嘴脸,颇使那些曾为她感动的人们一度陷于了由她一手构筑的道德陷阱。在慈善义举之下,人们曾经有过希望,有过良知的启发,人们深藏在心底的仁慈和觉悟,有过不止一次的萌动。
胡曼丽事件,再次说明了中国慈善业的缺失。依权威部门的统计,中国每年募捐到的善款不到100亿人民币,不到全国GDP的0.1%。尽管金钱的数据不能完全、简单地表达出慈善意识的厚薄轻重,但它至少也能够说明当代中国社会的善款奇缺。社会经济在发展,GDP年年在增长,可用于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善款却无法迅速跟进,远远滞后。
普天之下,谁无慈悲之心,不愿有慈善之举?可面对“中国妈妈”的落马,或许它会使中国人再一次丧失了信心。这一严峻的事实也许是在告诉人们,中国人不是没有善心,只不过是中国人对慈善事业再次失去了信心?
政策限制、法律滞后、免税制度的缺失、公信力不足等等,以及民政部前几年就在酝酿《慈善事业促进法》,虽然没能问世,无疑却说明了慈善问题的存在。特别是那些所谓的慈善大使,常常会善于利用手中的善款,去获得一两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美誉,而这些善款却不知出自何处?国营企业,还是民营资本?一张美轮美奂的存折,捐赠仪式上面摇晃一下,便可公开进行组织互惠、象征交换。
慈善行动成为一些人谋取政治资本、社会名誉的砝码。各式各样的谋取路径,实际上也建构出来形形色色的慈善陷阱。一方面,善款往里面扔下,一方面,诚信亦往里面丢失,从中冒出来的仅仅是红光满面、神采奕奕的“中国妈妈”们。可以说,如此类型的慈善行动,大多变形为私人化、富豪化、精英化、甚至是官方化的慈善模式了。慈善之意,或许残留,然其社会公益内涵,却要大打折扣了,扣进了一座座的道德陷阱。
《福布斯》不睬中国了
与中国妈妈落马事件前后呼应的是,全球发行100万份的美国商业杂志《福布斯》,今年不再理睬中国的慈善事业了。
美国商业杂志《福布斯》,从2004年推出中国慈善榜,记录中国社会在一年之中的慈善公益活动,曾经连发三年。首次登上《福布斯》慈善榜的100多家企业,多为中国知名的民营企业。因此,业内人士曾经乐观以为,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家将会愿意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难以预料的是,《福布斯》却于近日宣布,它从今年起将取消中国慈善榜。它的取消理由是,企业家拒绝上榜,中国慈善事业不成熟,很多富豪捐款方式极为隐秘,尤其是许多企业家拒绝上登慈善榜,不愿意公开其在慈善领域的贡献,从而无法全面反映企业家的捐款全貌。
这些身为企业家、社会名流……的各位富豪,大多不愿意露富。即便是在慈善领域,他的捐赠也是不愿意公开的。所以,中国当代社会中本来就不透明的财富现象,益加扑朔迷离。这就促使了那些身为企业家的千万富豪,不可能把他们的慈善行动制度化、公开化。
这种神秘的、个人化的捐献行动,只能局限为一种个人的行动。它不是一种制度化行为,无法建构一个当代中国急需的慈善体系,它也无法出自于一种现代社会所必需的规范化、理性化的行动逻辑。而这个富豪使用的慈善行动逻辑,未必也是其他任何一位企业家、千万富豪能够普遍使用的慈善行动逻辑。每一个富豪、企业家人只能独自面对社会公共需求,随意采用的却是自己的私人逻辑。这就使人高度犯难了。一项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却以个人行动逻辑为基础。为此,《福布斯》如何为你推出一个经过了严格理性选择的慈善榜呢?
财富现象的不透明,导致慈善事业的不成熟。古往今来,土豪富商皆不敢显山露水,有富必藏,惟官可贵。但有因贵而富者,少见因富而贵者。这使我想起了日本社会学界对国内民营企业家的一项实地调研成果,揭示了国内不少成功的民营企业家,大多数会要求他们的子女,切切不要继承他们经由原始积累而拼打出来的天下,而希望他们读书做官,藉以守住他们财富、保住他们已有的社会地位。所以,当中国富豪与慈善事业发生联系、成为孪生兄弟的时候,他们与其说是捐献善款,还不如说是寻求一种象征保护,以一种特别的象征交换形式获得一种政治身份,或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人有钱了,剩下的寻求,就是地位和身份了。这就使慈善公益事业总是与富豪、企业家,同时还有名人、地位、身份联系为一体,真正的社会公共需求只能成为他们的附属产品。所以,他们的慈善行动和捐赠结果,的确是无法透露其真实的姓名和真实的身份的。
我曾经困惑不已,一个宗教慈善基金会,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公开善款的捐赠人信息,并信誓旦旦地强调,这些捐献善款的信息,事关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不得公开云云。如同声明,个人信仰属于个人隐私,不得公开一样,实在让人啼笑皆非。善款要保密,无疑是担心这些善款的来路不清。善款之中,是否还有其他的内部隐私?我不得而知。我只能如此思想,如果善款来路不清的话,那么,这些钱还能属于善款吗?不就是因为缺乏财务监督,缺乏客观透明的善款管理,“中国妈妈”才能把那些善款,挪作他用吗?
由此观之,《福布斯》不睬中国的慈善事业榜,事出有因。神秘的慈善行动,以及慈善行动的私人化、富豪化、官方化,必然导致对慈善组织缺乏信任,导致整个社会慈善事业的神秘化、个人化、名人化,难以进入社会操作层面,使真正的受助主体在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里,彼此平等分享。
慈善不能仅仅与富豪相提并论。倘若是平民慈善,或者是平民化的慈善事业,或许就会透明得多,不会存在那么多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你我都捐一百元,有什么好藏好掖的。当然,平民慈善事业的推动和建构,不能以善款的多少来衡量爱心的大小,关键是有可能因此而促使一个健全社会所需要的慈善公正能够被社会建构出来。据中华慈善总会统计,目前中国每年获得的捐赠大约75%来自国外,15%来自中国富豪,10%来自平民百姓。其中的问题是明摆着的,没有平民参与,慈善事业就难以做大;平民能够进入慈善领域了,社会公益事业才能透明而公开。
关系型的慈善模式
一个基本常识,富豪、企业家、社会名流的捐赠行为,并不等于慈善公益事业。
当下比较普遍的仇富、仇官心理,容易导致人们倾向于把社会慈善事业的不成功,归咎于富豪、企业家、甚至是那些腐败的官员。不过,事情远远没有这样简单。不要以为这些企业家、天下富豪一旦大发善心,整个社会就将人人阿弥托,个个观世音。如同中国官员总自称自己是百姓父母官,而他们的子民的日子也不见得就很好过那样。
值得注意得是,从2006年开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一时间,企业的社会责任成为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因此,在此语境之中,人们会非常容易地把社会慈善事业的不足、或者失败,归咎于企业家身上,把他们视为慈善事业发展不足的替罪羊。
一方面,人们当然会期待着更多的企业家伸出慈善之手;一方面,也不要忘记了国家政府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而不能把社会责任一咕脑地全部推给企业,自己撒手不管了。企业不过是社会的一个构成部分而已。企业必须对社会有所回报,才能说得上对社会责任的承当。
企业没有对社会责任的承当,何以能够成为企业?关键的问题是,企业必须首先是一个“公民”或者公民式的社会群体,它才能够承担其所谓的社会责任。其次,企业的社会责任中的“社会”一词,倘若一直是模糊不清的话,或者是那种存在于国家与市场之外的社会领域尚未完全建构出来的话,那么,企业应当向谁负责?无形中就会使企业家失去了负责的方向。企业没有社会表现,缺乏社会表现的社会空间,它又如何能够来履行它的社会责任呢?可是,谁来做社会?倘若又是企业办社会的话,那可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企业成为一个“单位”,生老病死都在里面。
企业对社会的回报,绝不能建立在一种直接的交换关系层面,那是一种初级社会关系,直接以物易物,对等互惠,而难以正式的次级关系,建立交换制度。特别是当这些以人际关系网络为基础的初级交换关系,一旦介入了国家权力,其中的互惠关系就会自然中断,甚至是变形。实际上,中国社会眼下的企业对社会的回报模式,大多就是这样一种关系的循环、或者是循环的关系而已。一旦其中的对等互惠关系被中间介入的权力因素打断,社会慈善的连续链就难以为继了。而慈善事业就更加容易表达为富豪化、私人化、官方化。
马克斯·韦伯说得好,当追求财富与道德自律同步发展时,才能达到现代企业家的最高境界。
然而,如果一个企业、一个企业家,连道德自律都做不到的话,就只能片面地去追求财富了。而基于那种简单社会初级关系基础之上的社会回报,就难以使一个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企业家真正做到道德自律,而仅仅是陷入了一种关系他律的慈善陷阱了。
问题就出在这种直接的、对等的回报关系里。
一位好不容易获得了善款资助的贫困学生,曾经在一位富豪面前点头哈腰,表达感谢之情。其情其景,实在让人难受!穷人对富豪感激涕零,富人为此而矜持不已。一个以施舍为慈善公益的社会,无疑不是一个成熟的社会。施舍不是慈善,如同强调慈善的回报,亦将不慈不善一样。另外一个方面,人们诚心捐出的善款,如果不是名人、富豪、企业家之流,即便是想要知道这些善款的使用途径和受助结果,却又大多如石牛入海,了无音讯。
简单的社会回报,促成了慈善心的狭窄表达形式,导致社会慈悲心的功利化。没有回报,谁也不会慷慨解囊。没有免费的午餐,被误解为没有回报的慈善,谁来干?!慈善变形为政治、名人、地位、富豪们的事情,与平民无缘。慷社会之慨,取个人之誉。企业之间、组织之间的象征交换,层层互惠,本质上并非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还是面对面的象征交换,中饱私心,从而有意无意地在慈善领域之中,建构了一种以初级关系为基础的社会慈善模式。
人不慈善,谁之过
一般的说来,西方的慈善事业源自于它们的宗教,西方的慈善文化亦源自于它们的宗教文化。那么,当代中国的慈善文化何慈善事业的根源何在?
传统中国的慈善事业中,有义庄、祭田等等公共资源的安排,作为慈善公益的资本。可是,当下的社会结构之中配置有这些个公益资源吗?中国人能够自由处理这些个公共慈善资源吗?
当然,人们可以通过各种保障制度,可以通过向各级领导提出申请,恳求领导的善意和批准。这样,一般中国人所要面对的,要么是国家资源,要么是私有财产。对此,人们不禁要问:在这些公私之外、人人能够分享的慈善公益空间又在哪儿?为此,中国人的公益心、慈悲心的表达,当然就必须要通过这些个制度和申请,才能够获得表达的空间和利用的条件。这种公益心和慈善心,不变形才怪呢。
强压在社会慈善和社会责任之下的,还有每一个人天生就已具有的自雇谋生之权。在当前情形之下,过度强调企业、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有可能会带来它相应的第二个缺失——忽略那来自每一个人天生就具有的谋生权利。如果说,这也是一种社会责任的话,那么,对于这一责任的承当,就不仅仅是企业,更应该是国家,为每一个人尽可能地提供这种自谋生路的公民权利,而不是使用种种制度限制,把他们隔离在现代社会的生计之外,然后再让他们来等待慈善救济,让他们对富豪、企业和国家感激涕零。
目前,中国慈善事业最缺乏的,恐怕不是慈善资源,而是把慈善资源整合使用的制度和规范。中国人绝不是没有善心,而是对社会慈善组织没有信任。自己捐献的善款,如果不知去向,不知派何用场,即使是一个慈善大使,他也会袖手而壁观了。当慈善成为道德样本,成为个人手中的政治资本,而与真实的慈善无缘的时候,人们就难免不慈不善。
变样的慈善事业,养成了一批扭曲心肠的慈善事业享受者,不要白不要的慈善扶贫方式,不知不觉地,无形中就等于把他们自谋生路的公民权利亦给剥夺去了。与此同时,畸形的慈善行动,下意识地造就了一代中国人独特的“慈善依赖症”,而其实质,则是计划经济时代、人人有饭吃的大锅饭后遗症。国家力量主导并能实行一切象征交换的痕迹,由此亦得以充分地显现。
人们不仅要问:是自谋生计,还是自谋权利?守株待兔地期待富豪行善?就此而言,人们手中的每一分钱里,都将内涵有一种社会的公信力。惟有公信力,才是社会慈善事业的基础。社会之间连基本的诚信都缺少了,还能指望谁去认真踏实地做好社会公益、民间慈善事业呢?
人之初,性本善啊。可是,人不慈善,性之过焉?非也,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