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我国扩大金融开放、加强国际合作的重要内容,也是金融领域的深层次改革,有可能增加我国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为维护货币安全,笔者认为需增强风险忧患意识,加强风险管理。
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触及货币安全,这是国家安全的重要方面,而国家安全是不能尝试的。为了维护国家安全,有时看似多设了几层“紧箍咒”,成本收益不匹配,实际上却是合理的。比如说石油。目前美国在海外驻军有30万人,军事基地有374个,控制着主要石油产地和海上运输通道。近年来美国大力推动能源独立和页岩气革命,不断降低石油对外依存度。从经济学角度看,美元是国际货币,经过本轮国际金融危机,美元的霸权地位并未被动摇,美国大可多印美钞去换取石油,这是最经济的。美国没那样做,反而维护了石油安全。货币也一样,安全第一。一国的粮食、能源、货币安全有绝对保障,就可以在国际上收缩自如,不会受制于人,这是大国崛起的必要前提条件,需高度重视。
发达国家实施新一轮量化宽松政策,造成全球流动性过剩,很多新兴市场经济体面临大规模短期资本流入的冲击,巴西、韩国甚至重新启用各种资本管理工具。这也值得我们警惕。当前是不是推进资本项目开放的最佳时机,需做深入研判。为防范资本账户开放带来大规模热钱跨境套利活动,资本项目可兑换要同人民币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结合起来,同金融市场对国内民间资本开放结合起来,还要清理规范资本项目管理方面的法规,努力降低外部传导风险和制度冲突风险。
人民币项目可兑换还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分散风险。只要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紧紧依托实体经济,服务实体经济,与实实在在的财富创造结合起来,就能避免过度虚拟化和脱实向虚,降低改革风险。这就需要立足于促进人民币跨境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逐步提高当前不可兑换或可兑换程度较低的可兑换性,进一步便利部分可兑换项目和基本可兑换项目资金跨境流动。
近年来,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取得很大进步,按照IMF资本项目交易分类的标准,目前人民币资本项目实现部分可兑换的项目有17项,基本可兑换的有8项,完全可兑换的有5项。我国距离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并不遥远,有差距的领域主要有两个,即个人资本项目和涉及证券投融资领域。我们知道,当一国储蓄率超出国内投资需求,超出部分就需要投出去,或是国家集中起来按外汇储备的方式投出去,或是分散到私人部门投出去。实践证明,国家集中起来投出去,并不见得比私人部门高明、高效,还使风险过于集中。从分散风险、藏汇于民的角度看,建立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应坚持积极稳妥,先易后难。在资本流出方面,重点推出QDII2试点,允许合格的境内个人直接对外投资实业;允许更多境外主体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保持离岸在岸债券市场的平衡发展;适当允许境内金融机构向非居民融资等。在资本流入方面,对于外商直接投资可逐渐实行投资的汇兑自由;逐步放松国内企业向境内外资银行融资的限制;建立非居民个人境内投资专户制度等。
此外,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还要保留适度的资本项目管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国际经验表明,一国在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后,各类进出口商、投资商、居民、侨民等会采取很多办法逃避外汇管制,外汇管制的有效性开始下降,人民币也面临类似情况。自2012年起,人民币离岸与在岸汇差收窄,基本维持在50-100个基点以内;2012年6月以来,香港人民币利率有所上升,部分优质客户的一年期存款已达4%,超过内地,离岸与在岸人民币利差趋同。这表明,我国的资本管制有效性开始下降,但依然有效,有绝对胜于无,不能放弃,否则就是“自废武功”。经历亚洲金融危机和国际金融危机后,人们认识到,资本项目管制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防火墙”。
我国是IMF成员国,享有“为调节国际资本流动采取必要管制措施”的权利(《基金组织协定》第六条第3款规定)。2011年IMF发布的报告认为,资本流动管理措施在一些情况下可以使用,特别是在宏观经济状况高度不确定、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的空间有限或调整的生效时间很长时。这就是说,我国即使实现了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出于反洗钱、反恐、打击避税天堂、维护国家安全、进行宏观审慎管理等考虑,可以保留不同程度的资本管制,尤其是在发生严重的国际收支失衡时,可采取宏观审慎措施和必要的临时性管制措施,这些都是国际惯例。我们还要研究金融交易税、无息存款准备金等管制措施的具体实施方案,以备不时之需,同时重视日常金融账户管理,提高跨境资本流动分析监测能力。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