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业是金融领域的重要支柱。过去的十年,中国银行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历了不平凡的光辉历程,对促进国民经济科学发展、改善社会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们依稀还记得,十年前,国外媒体关于中国的银行业“技术性破产”的评价铺天盖地,悲观情绪弥漫。十年后,中国已经有100余家银行跻身世界前1000家银行之列。与中国银行业的历史性变革相对应的是中国的银行业监管工作自银监会成立以来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开创了银行业改革发展与监管工作的全新局面。
改革开放是推动一系列重大转变的根本动力。2003年以后,银行业的重大改革渐次展开,完成了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和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革,化解了历史积累的风险,实现银行业的全面对外开放。这十年,我国银行业实现了从高风险到风险可控的转变,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银行的各项监管指标进入历史最好时期。即使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欧美等发达国家银行机构深陷泥沼不能自拔之时,中国银行业依然保持了安全稳定、资本充足、资产优良、盈利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这不能不令人惊叹。
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是银行业始终坚守的方向。十年来,无论经历怎样的艰难困苦,银行业始终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国民经济建设和转变发展方式的需要,银行信贷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向国家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积极为“三农”、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立足中国国情与国际先进做法相结合。银监会自创立之始,就坚持将中国国情与国际先进经验相结合,建立了包括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杠杆率、流动性比率等在内的全面风险监管指标体系,探索实施宏观审慎监管,提出了逆周期资本监管和动态拨备的监管框架,中国银行业监管的理念和手段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不仅如此,银监会已经成为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和金融稳定理事会正式成员,中国银行业监管开始登上国际舞台,人们在国际监管标准的制定中听到了中国声音。
监管革新
2003年4月28日,中国银监会成立,标志着我国“一行三会”分业监管的金融格局正式确立。成立伊始的银监会,首先面对的是中国银行业3万亿元的巨额坏账,银监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提出“抓两头、带中间”的改革思路,重点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和农信社改革,逐步化解了长期积累的沉重财务包袱,促使了现代化银行业体系的建立。近几年,面对金融危机以来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银监会着力提高监管政策的前瞻性和有效性,着力布控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加强了对融资平台贷款、房地产业贷款、贷款集中度及表外业务等风险的监管,确保了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在促进实体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作出了贡献。
2003年,银监会成立伊始,就结合我国实际以及以往监管经验,确立了“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新理念以及审慎有效监管的新目标和“良好监管”标准,这些被视为银监会监管文化的核心和指导银行业监管的基本原则。银监会还进一步确立了实施“准确分类—充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持续监管思路,成为对商业银行实施审慎监管的有力武器。十年来,银监会按照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国情,从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以及资产流动性等方面加强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取得了良好成效。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银监会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成果,并充分考虑国内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实际,积极推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我国的应用,颁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于2013年1月1日实施。
十年来,银监会着力推进银行业改革和提升监管有效性,银行监管能力建设再上新台阶。
加强监管制度建设,监管法规工具不断完善。十年来,在银监会的大力推动下,我国构建了以《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为核心,以各项审慎性监管规章和审慎性经营规则为主要内容的有效银行监管规则体系。为实现有效银行监管,银监会自成立以来,制定和发布了一大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审慎监管有法可依。例如,在市场准入标准和程序方面,先后出台了《关于调整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使市场准入标准更加规范全面;在机构风险管理制度方面,出台了“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公司治理和内控监管方面,出台了《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外资银行法人机构公司治理指引》等规章;在透明度监管方面,出台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和文件;等等。其目标是构建一个层次清晰、内容完整、体系统一、开放透明的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
监管方式方法持续改进。从成立开始,银监会就着手建立包括资本充足率在内的资本约束等审慎监管框架。十年来,银监会积极借鉴国际经验,结合中国实际,从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市场退出与风险处置等方面对监管方式方法进行了全方位的探索和完善,不仅使我国的银行业监管迈向了国际化,也使监管的有效性大大提高。
在市场准入监管方面,银监会遵循科学、合理设限,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的思路,以法律规定和审慎监管原则为基础,从调整市场准入标准、管理方式和程序着手,推动市场准入更加规范、简化和透明。准入程序突出依法、简化、规范和透明;准入标准合理设限;准入审批时限日益高效。机构准入坚持风险为本,业务监管坚持审慎原则。十年来,银监会在准入监管方面的一系列突破,对完善金融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鼓励金融创新、改善金融服务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非现场监管方面,十年来,银监会在规范监管流程、提高监管有效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03年,启动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即“监管流程重整(BPR)”,实现了监管流程的根本性变革;2005年,修订并颁布了新的监管评级体系(CAMEL+),2006年,发布《非现场监管指引(试行)》,规范了对银行业机构持续监管的流程;2008年,“银行早期风险预警综合系统”投入运行,该系统成为银监会专业化、信息化监管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2010年,建立了大型商业银行“腕骨”(CARPALs)监管指标体系;2011年,将国别风险纳入监测范围,并完善了大型商业银行的并表监管,使日常非现场监管的有效性大大提高。
在现场检查方面,银监会按机构类别设立现场检查部门,从加强现场与非现场监管联动、规范现场检查操作流程、提高现场检查人员素质、推进现场检查软件开发等方面强化了现场检查,同时加大了对违规行为和风险问题的查处力度。大力推广现场检查系统(EAST)的使用,确定了重大现场检查项目,注重创新工作机制,大大提高了监管工作绩效。积极运用相关调查权,不断提高了监管的权威性。
在市场退出和风险处置方面,银监会成立后,重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高风险机构的市场退出取得进展。十年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改革与重组取得突破,城市信用社的整顿和风险处置基本完成;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的风险处置取得重大进展;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处置有序展开;等等。目前,银监会正在参与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破产处置条例。风险处置工作的有效进行,对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监管交流与合作出现新进展。十年来,银监会密切了与国内宏观经济部门、其他金融监管部门的政策协调和监管合作,与证监会、保监会建立了“三方协调合作机制”,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提高了跨业监管的有效性;全方位开展了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了畅通有效的跨境银行业监管协调和合作机制,不断提高了跨境监管水平。
逐步扩大监管合作范围,不断丰富监管合作内容。截至2012年底,银监会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等49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签订了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和合作协议;并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当局建立了定期磋商机制,共同探讨国际监管热点和难题。2011年4月开启了首届两岸银行业监管高层磋商。在此基础上,银监会与境外监管当局合作,多次实施跨境现场检查。积极参加了其他全球和区域性银行监管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立不久的银监会就成为了东亚及太平洋中央银行会议(EMEAP)和东新澳中央银行会议(SEANZA)的正式成员。
在国际合作中的参与引导能力持续增强。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银监会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政策制定,很多建议已经在国际新监管标准中有所体现;协助完成了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多项调研和专题评估工作,并完成了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相关工作和美联储综合并表监管(CCS)评估工作。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银监会在参与国际监管规则改革、健全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等协调机制、防范跨境风险传染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
大行涅槃
从十年前被认为技术上濒临破产,到如今跻身全球大银行之列,我国大型银行跌宕起伏、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用凤凰涅来形容绝不为过。
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成立国有独资银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背水一战”的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拉开序幕。此后,经过财务重组、股份制改造、引进战略投资者、公开发行上市,大型银行改革发展成效显著,走出了一条符合自身特点的发展道路,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正如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2013年初对大型银行重要性作出的精辟论述:“大型银行是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主力,是维护金融稳定的关键,是银行业改革创新的领跑者,是银行业践行社会责任的表率,是我国银行业发展水平的代表。”
统计数据勾画了大型银行实力提升的轨迹:
经营规模迅速扩大。截至2012年末,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大型银行总资产达62万亿元,是2003年末的4倍多,占银行业总资产的44.9%。
资产质量明显提高。一方面,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经过多年大幅“双降”,目前保持基本稳定。2012年末,五行不良贷款率仅为0.96%,远低于2003年的20%。另一方面,风险抵补能力进一步提高。2012年末,五行拨备覆盖率从2003年的25%增长为294%。
资本实力显著增强。截至2012年末,五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3.65%,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10.64%,高于国际同业平均水平。
盈利水平大幅提升。2012年,五行实现净利润7704亿元,平均资产利润率1.32%,平均资本利润率20%。同样,经营效率也有所提升,2012年成本收入比33%,低于2006年的39%。上述指标基本都好于国际主要商业银行的表现。
国际化综合化经营稳步推进。2012年末,五行已在46个国家和地区设立海外一级机构129家,在境内设立了16家非银行类附属机构,逐步形成以商业银行为核心,覆盖投行、基金、保险、租赁、信托、消费金融的综合化银行集团。
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在2012年末全球银行业市值排名中,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占据前两位,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分列第6、第7和第27位。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1000家大银行排名榜上,按2011年末一级资本排名,工商银行排名第3位,建设银行第6位,中国银行第9位,农业银行第10位,交通银行第30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3年全球企业2000强排行榜上,工商银行位居首位,这是该榜单推出10年来中国企业首次登顶,建设银行位居次席。此外,中国银行于2011年、2012年被金融稳定理事会确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
在这些令世界惊羡的业绩背后,大型银行深化改革、苦练内功,经营管理发生了更加深刻的变化:
公司治理日趋完善。大型银行在成立股份公司后,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构成的现代公司治理架构,明确了各方的职责、权利、义务和相应的议事规则,形成了“三会一层”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治理机制。公司治理实践不断向国际先进银行靠拢,从“形似”逐步走向“神似”。
持续的资本补充和约束机制得到确立。在银监会的引领和推动下,大型银行积极实施新资本协议,将新资本协议的要求落实到发展战略和业务计划的制定、风险管理等各项环节。一方面,强化资本约束意识、资本与风险相匹配的理念,有效抑制了长期以来的“速度情结”“规模情结”。另一方面,推行经济资本管理,将经济资本、经济增加值和经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等科学管理方法,广泛应用于资本配置、业务计划、客户营销、风险管理和绩效考评等领域。此外,从资本来源上入手,通过增资扩股、自我积累、改革重组、境内外上市、引进机构投资者、发行次级债等方式,形成了多元化的资本补充渠道,资本充足水平大幅提高。
经营模式发生重大转变。大型银行在初步确立价值意识、资本约束意识、风险管理意识、品牌意识的基础上,持续推进管理方式变革,以客户为导向再造业务流程、组织流程、管理流程。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充分依托信息技术和外部专业化组织实现管理和业务创新,经营模式逐步从传统的规模扩张向创新驱动、科学发展转变。资产负债结构、业务结构、盈利结构等不断趋于优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等非利息收入占比大幅提升,经营范围拓展到投行、保险、基金、金融租赁等多个领域。
风险管控和抵御能力持续增强。大型银行风险管理的内容日益精细化、全面化和主动化,构建了与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架构和完善的风险防范体制,以及对董事会负责、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体系。特别是在积极推进新资本协议的实施过程中,初步建立了以“三道防线”为主体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的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在此基础上,大型银行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加快推进技术工具、政策制度、业务流程、数据仓库等方面的基础建设以及风险管理专业队伍的培养,夯实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
金融服务创新取得显著成效。大型银行逐步树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在服务工具、服务方式、服务渠道等方面实行了一系列变革和创新,满足了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与综合化的金融需求:服务工具从传统的存、贷、汇单一产品,扩展至资产负债类、代理类、衍生类、资产证券化等多个领域;服务方式从被动提供金融产品,转变为针对不同层次客户提供复合型、差异化产品;服务渠道从有形网点、人工操作、柜面服务,逐步向以电子化为载体的无形网点服务、自助服务延伸。
持续推进战略转型。当前,面对经济金融形势的不断变化,大型银行纷纷启动了客户结构、业务结构深度调整,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与效率进一步提升。一方面,严控“两高一剩”行业贷款,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并加大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以2012年为例,五行全年小微企业贷款增加4286亿元,增速12%,涉农贷款增加9449亿元,增速18%,实现了“两个不低于”的目标。另一方面,逐步扭转高资本消耗的经营模式,走资本节约型发展道路。面对资本监管的硬约束、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的趋势,大型银行着力推进业务结构的优化,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度依赖资本占用高的信贷业务的情况,大力发展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等低资本占用型的业务,控制风险资产的过快增长,积极向资本集约化的方向转型。同时,加快综合化、国际化进程,提升价值创造能力,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正是这些内在的修炼与提升,在有力支撑骄人业绩的同时,确保了大型银行持续稳健发展,尤其是在国际金融危机中稳健经营、独树一帜。新时期,新挑战,面对金融脱媒趋势加剧、利率市场化改革实质性推进、资本监管日趋严格以及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业态蓬勃发展,大型银行的经营转型依然任重道远。我们期待大型银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实施战略转型,实现经营发展新飞跃,全方位迈进国际一流银行。
股行突起
股份制银行被称为中国银行业的“夹心层”:在资产规模、资本实力、网点分布、客户基础等方面难以比肩国有大行,也不具备城市商业银行的地缘和政策优势。然而,经过多年来的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股份制银行走出了一条业务特色化、管理精细化、机制创新化的发展道路,在多项金融服务领域异军突起,赢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2003年以来,股份制银行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公开上市等举措,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架构,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经营规模、市场占比持续提高,资本实力、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已经成为中国银行业举足轻重的力量。
从经营规模和市场份额来看,截至2012年末,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微博]、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资产总额为23.53万亿元,负债总额为22.21万亿元,分别是2003年末的6.16倍和6.04倍。反映在市场份额上,2012年末股份制银行总资产占银行业总资产的比例从2003年的10.71%上升到17.56%,总负债比例则由2003年的10.76%上升到17.78%。
从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来看,截至2012年末,股份制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1.74%,核心资本充足率为8.85%,12家行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全部达标。不良贷款持续保持低位,2012年末,股份制银行不良率0.72%,远低于2003年的7.95%。拨备率逐步提高,截至2012年末,拨备覆盖率为314.68%。
从盈利水平来看,2012年,股份制银行实现利润2526.26亿元,较2003年增加2380.08亿元。平均资本利润率21.12%,资产利润率1.21%。
股权结构多元化是股份制银行的特点,也是一大优势。股权结构是决定公司治理模式的重要因素。就股权结构的现状来说,各家股份制银行之间也存在较大差别:有些银行大股东为地方国有企业,例如浦发银行的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是由上海市国资委唯一控股的国有独资公司;有些银行则以民营经济持股为主,如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在多元化的股权结构下,股份制银行积极构建独立运作、有效制衡、协调发展的公司治理运作机制,实施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开始显现。
特色化经营、差异化发展是股份制银行发展的“主旋律”。多年来,12家股份银行逐步调整经营战略,下沉客户基础,延伸传统业务,打造特色品牌。其中,多家银行经过精耕细作,已经在某些领域实现了专业化经营,逐步形成竞争优势,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
招商银行在零售银行领域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2004年,招商银行启动“一次转型”,业务重心转向零售和中小企业贷款。2009年,招行开始“二次转型”,不断巩固零售业务的先行优势,其市场领跑者的角色愈加鲜明。
兴业银行则在同业业务领域具备强劲的竞争优势。2007年,兴业银行突破了同业业务传统方式,创新开办“银银平台”,向中小银行机构输出技术与管理,并借此扩充网络、吸收同业存款,积聚了大量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有力支撑了业绩的高速增长。
民生银行小微业务品牌特色日益鲜明。民生银行从2009年开始,把主要服务对象定位为小微企业,正式提出了“做小微企业的银行”理念。2012年,民生银行提出“小微金融2.0升级版”概念,通过成立小微企业城市商业合作社及扩充小微专业支行的路径,对小微金融服务进行全面升级。
将践行社会责任与业务发展相融合同样是股份制银行的突出特点。在监管部门的推动和引导下,股份制银行业务定位充分契合国家政策导向,如重点服务小企业、“三农”,支持绿色经济发展。各行在深耕金融服务的同时,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以浦发银行为例,2006年浦发银行在中国银行业率先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至今已持续8年发布;积极开展抗震救灾、助学教育、扶贫帮困、低碳环保等公益事业,率先建立中国银行业“全行志愿者日活动”长效机制,以完善的责任管理、先进的责任文化、积极的责任实践赢得各界赞誉。
城商换骨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近十余年来,伴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步伐,城商行从当初偏居一隅、风险频发的存贷款网点,发展到今天遍布全国、管理规范的现代化金融机构,已成为我国银行业体系中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生力军,更成为我国推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截至2012年末,全国共有城商行法人144家。共设立分行455家,其中省内分行346家,省外分行109家。共有营业性网点9387家,其中县域支行1780家。资产总规模达123469.26亿元,资本充足率达13.68%,核心资本充足率达11.49%。2012年实现利润1367.59亿元。
由于历史原因,城商行股权结构具有地方政府控股比例较高、股东构成本地化以及股权相对集中而股东人数众多等特点,股权结构不尽合理,这种特殊性使公司治理在城商行的整体发展中显得尤为重要。对此,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银行三方协同作战,既创造性地走出了化解地方性金融风险的新路子,又开创性地为城商行改革发展注入了新动力,提供了坚实后盾。2006年开始,城商行较为集中地开展了增资扩股活动,通过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和优质民营企业股东,城商行改善了内部经营环境,股东队伍不断壮大、多元化,股权结构逐步优化、完善,从单一化股权模式到多元化股权模式的转变形成了股权之间的有效制衡。一方面,城商行与优秀金融企业的良性互动关系,可以改善银行的资产质量、贷款结构,充实资本实力;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与市场主体的合力作用,创造性地探索地方性商业银行化解风险、改革发展道路的可行性。城商行的公司治理在经历了搭建框架和完善提高两个发展阶段之后,目前架构整体完善,对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引领作用日益明显。
随着公司治理的完善,城商行董事会专业性不断增强,在风险管理实践和能力建设中的作用不断得到发挥,开始促进银行整体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各城商行以“科学引领、风险为本、分类监管、稳健发展”为监管引领,基本形成了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按照职责分离、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原则,基本建立起分工相对合理、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并明确划分了相关部门之间、相关岗位之间、上下级机构之间的职责边界。部分城商行在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同时,借鉴国际银行业先进经验,积极探索流程银行改革,风险管控规范化和效率得以提升。截至2012年末,城商行不良贷款余额为418.66亿元,不良贷款率仅为0.81%。可以说,风险意识、风险管理理念的树立和增强是城商行取得的最为显著的、革命性的进步,对城商行完善和提升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向现代金融企业转变影响积极而深远,就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收益之间辩证关系达成的共识对城商行未来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面对金融脱媒、利率市场化改革等一系列挑战,中国银监会在强调宏、微观审慎监管的基础上,将“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道路”作为指导城市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核心思路。在此基础上,转变发展方式、调整发展结构、稳健发展、精准定位成为城商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内在要求。追根溯源,城商行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地方经济和市民需求,经营定位也是“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城商行制定与银行自身的发展水平相匹配扩机构、增规模的发展规划,将机构设置下沉于当地;充分发挥“小、快、灵”的特点,专注于服务小微、服务社区、服务市民,着力促进县域经济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如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包商银行等多家银行依托传统优势,或结合本土文化总结提炼,或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专注于小企业金融服务,做深做透,在城商行群体中具有较好的品牌效应。哈尔滨银行建立了以小企业贷款、农户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为主体的小额信贷体系,以哈尔滨为中心,确定向黑龙江省、东北地区和全国延伸的小额信贷发展格局,在国内率先提出了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小额信贷银行”的战略目标,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城市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之路。北京银行(9.05,0.00,0.00%)积极塑造特色化产品服务,着力培育在市民银行、绿色金融、中小企业融资、文化创意产业等方面的经营特色,以创新引领业务发展,以特色赢得市场竞争。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城商行只有坚持稳健发展的道路,坚持宗旨和定位,坚持特色立行,坚定不移地为小企业服务、为社区居民服务、为地方经济服务,做好核心业务,做好品牌,才能打造核心竞争力。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近几年,城商行又开始书写改革发展工作的新篇章,在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银行三方的持续推进下,城商行在中国金融业改革中显露着无穷的魅力,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景象。
农信脱胎
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现代农村金融的有力支持。在农村金融中,农村信用社是重点、难点和关键点,先后经历了恢复“三性”、“行社”分家等一系列改革探索,但都没有摆脱资不抵债的困境,没能解决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直至2003年国务院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并在浙江、山东、江西、贵州、吉林、重庆、陕西和江苏等8个省市启动试点,以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为重点的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大幕才正式拉开。2006年,改革范围扩展到全国。在银监会的牵头组织下,各有关部门、各省级政府大力支持配合,改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农村信用社面貌发生历史性变化。
根据银监会的最新统计,截至2012年末,我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总数2411家,其中农村商业银行337家,农村合作银行147家,经营网点7.5万个,员工78万人,服务网络覆盖全国除港澳台和西藏外的所有县(市)和绝大多数乡镇。资产总额15.5万亿元,比改革前(2002年末,下同)增长6倍,其中贷款余额7.8万亿元,增长4.46倍。各项贷款中,涉农贷款5.3万亿元,支农主力军地位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产权基础得到有效夯实。通过实施股份制为主导的多元化产权改革,调动了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参股积极性,实现了资产规模、质量、结构和管理水平的同步提升。改革以来,全国农村信用社累计增扩股金4450亿元,资本金总额达到4939亿元,支撑新增信贷投放4.5万亿元;清理规范了名为股实为债的存款化股金和以贷充股的贷款化股金,将资格股转化为投资股,使股金真正具备了承担风险和吸收损失的资本属性。截至2012年末,我国已有86.1%的农村信用社完成了资格股改造,资格股占比由改革前的近100%下降到2.4%,企业法人持股比例由不足5%提高到28.7%,股东参与治理的能力和意愿明显提升,基本解决了所有权虚置、内部人控制等深层次问题。
组织机构体系健全完善。在稳定和扩大县以下营业网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改造,累计取消了32952家乡镇农村信用社的法人地位,基本建成了以县为单位的统一法人制度,改变了农村信用社法人多、体量小、抗风险能力差的局面。全国共有农村商业银行337家,占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数量的15.6%;农村商业银行资产、资本和利润分别占全部农村信用社的48.7%、50.4%和59.5%。
机制转换成效显现。探索建立符合小法人特点的公司治理架构和治理机制,内部人控制问题基本解决。按照现代金融企业要求和支农战略导向,推进优化资产结构,加强组织架构、业务流程、激励约束、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升。高管人员的选聘机制不断完善,新员工招聘管理更加严格,人员素质明显提升。2012年,全国农村信用社轧差实现税后利润1593亿元,比改革前增加了1661亿元;当年上缴各类税金798亿元,达到中央拨付农村信用社专项票据资金总额的47%;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分别达到1.1%、17.7%,接近银行业平均水平。
系统性风险基本缓解。处置化解了大量历史包袱,彻底扭转了资不抵债的状况。实施风险监管,指导加大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力度,农村信用社新增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截至2012年末,农村信用社历年亏损挂账比改革前下降997亿元,92.1%机构已全部消化历年亏损挂账。不良贷款余额比改革前下降1607亿元,若考虑分类口径变化因素,不良贷款实际下降5600多亿元。不良贷款率比改革前下降32.4个百分点。改革以来,增提拨备3762亿元,拨备覆盖率由3.3%提高到111%。
支农主力军地位进一步巩固加强。在解决农民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探索。连续四年实现涉农贷款增量高于上年、增速不低于贷款平均增速的工作目标,对“三农”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数量由6.1万个增加至7.5万个,ATM等自助机具数量增加至4.8万个,承担了98.4%的乡镇金融服务空白和67.7%的机构空白覆盖任务。
当前,银监会正按照打造合格市场主体,提高支农服务能力为方向,大力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和组织形式变革,改善公司治理,转换经营机制,加快推进现代金融企业建设。根据银监会相关规划,在“十二五”时期内,全面处置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全面消化历史亏损挂账,全面完成股份制改革,基本建立现代农村银行制度,努力把农村信用社打造成为定位“三农”、资本充足、内控有效、运营安全、服务优质、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农村社区性银行。
信托重生
对于中国信托业的发展,2012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这一年,中国信托业全行业管理信托资产超过7.47万亿元,实现所有者权益2032亿元、利润总额441亿元。2012年信托业管理的信托资产首次超过保险业,一跃成为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部门。统计显示,自2009年以来,信托行业受托管理的资产规模,已经连续四年保持了50%以上的同比增长率,这使得信托业成为近十年来增长最快的金融部门。
然而,在耀眼的成就背后,环顾中国的金融领域,没有哪一类金融机构的发展比信托业经历过更多的起伏、遭遇过更多的挫折、面对过更多的困惑。
1979年10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标志着新中国信托业正式恢复。在改革开放初期特殊的历史背景下,信托业承载着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和为金融改革探索道路的重任,即一是探索在银行之外开拓引进外资及国内融通资金的新渠道,二是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传统的金融体制之外,引入具有一定市场调节功能的新型组织机构,服务于经济、金融体制改革。
但是在其后的发展中,却形成了每逢宏观经济进入调整期,信托业必然伴随被治理整顿的路径依赖,陷入了“发展—整顿—再发展—再整顿”的怪圈。从1982年到2003年的21年中,信托业共历经五次整顿,曾出现“广国投”“德隆系信托”“金信信托”等一些较为重大的单体机构风险事件,大量高风险信托机构退出市场。
回顾信托业跌宕起伏的发展历史,其所经历的起伏与挫折,来源于多方面的原因。从客观条件看,在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变革时期,信托业先行先试,扮演金融改革探路的“急先锋”,然而其发展的市场环境、法律环境和监管环境并不成熟;从理论角度看,信托天然具有“叛逆性格”,这种性格源于信托财产上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的结构,使得委托人和受托人更易于迂回实施法律所禁止或者限制的一些信托目的;从主观因素看,信托行业发展中功能定位不明确、发展模式摇摆不定、内部管理不完善,则是信托业风险积累而不断遭遇治理整顿的重要原因。
同样,环顾中国的金融领域,没有哪一类金融机构像信托业一样,历经屡次整顿而不得不重新进行制度构建。从这个意义上讲,信托业的发展获得了重生。
2001年《信托法》出台,标志着我国信托业开始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信托制度在中国得以正式确立。2006年底,银监会正式启动对信托公司的功能改革,于2007年颁布实施新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查询信托产品)管理办法》,2010年,又颁布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从而搭建起“一法三规”的信托行业制度框架。制度框架的核心,就是回归信托本源。
在这一制度框架下,在定位上,信托公司“以信托关系经营受托理财业务的专业机构”的功能定位更加明确,在管理上,赋予对信托财产广泛的经营方式,使其成为几乎唯一可以跨市场配置信托资产的金融机构,在客户上,引入“合格投资者”概念,使其成为专为机构客户和高端个人客户服务的理财机构。通过这一系列制度安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真意,终于真正地付诸实践了。
信托功能改革以来,信托行业沿着“一法三规”所确立的发展框架一步步走来,步伐更趋稳健。在增长动力上,信托业不再依赖粗放的银信合作业务,而代之以高端机构为核心的大客户主导的“非银信理财合作单一资金信托”、以低端银行理财客户为主导的“银信理财合作单一资金信托”、以中端个人合格投资者主导的“集合资金信托”的发展模式。2012年,以高端机构为核心的大客户主导的“非银信理财合作单一资金信托”规模增加到3.07万亿元,同期占比达41.12%,成为信托业最大的增长动力。在盈利模式上,2012年全行业信托业务收入471.93亿元,占全行业同期经营收入的73.92%,主营信托业务的盈利模式得到确立并不断强化。发展模式的根本转变,将为信托业奠定更加坚实的发展基础,从而摆脱不断被治理整顿的历史宿命。
回归信托本源的中国信托业、从前的叛逆“坏孩子”,开始发挥信托正能量。信托公司通过不同类型的信托产品,为投资者提供了稳定的回报。统计显示,2010年、2011年和2012年,信托公司分别为受益人创造了4.63%、4.30%和6.33%的年化综合实际收益率,实际分配的投资收益总额高达2932亿元,而信托公司收取的实际信托报酬仅约占其管理信托资产总收益的10%~14%,信托公司成为重要的社会财富管理者。从信托资产的投向看,信托业管理的信托资产主要投向了实体经济,成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参与者。根据2012年的统计,其中,信托资产投资基础产业1.02万亿元,投资一般工商企业0.95万亿元,投资小微企业594.22亿元,投资“三农”领域294.44亿元,投资民营企业0.96万亿元,投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724.22亿元。
外资融入
银行业对外资开放,是我国金融改革开放的标志性内容之一。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以及经济的高速增长,外资银行迅速发展壮大,机构网点由最初的东部沿海地区开始逐步延伸到内陆省份。到2012年12月末,外国银行在华已设立41家外资法人银行,95家外国银行分行和197家代表处;外资银行营业性网点总数达到900家;资产总额为2.38万亿元人民币,10年间实现了年均19%左右的复合增长;各项贷款余额1.04万亿元人民币,实现税后利润163.37亿元人民币;开设营业网点的城市已经从10年前的20个上升到59个。为了维护我国银行体系稳定,保护存款人利益,监管部门在尊重外资银行自主商业选择的基础上,实施“分行与法人双轨并行、以法人银行为导向”的政策,为外资银行在本地市场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促进其为本地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目前,外资法人银行已成为外资银行在华经营的主要形式。截至2012年12月末,41家外资法人银行共有分行370家、支行488家;营业网点数量占外资银行营业网点总数的89%,资产占外资银行总资产的88.91%,存款份额更高达96.56%。其中,排名前六的外资法人银行资产均超过千亿元。法人银行资本充足、质量较高,平均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9.74%和19.25%。
经过多年的发展,外资银行在本土化演变的同时分享了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成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经验模式和企业文化。在市场拓展过程中,外资银行遵循审慎经营和合规理念,不片面追求规模,不以业绩为唯一考核目标,而是遵循母行统一的风险管理标准,倡导合规经营文化,业务发展围绕目标客户需求展开,资产增长情况基本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保持一致。在规模稳步增长的同时,外资银行经营基本面健康,主要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目前,外资银行资产质量良好,流动性比例为68.77%,不良贷款率为0.52%,法人银行的拨备覆盖率达到239.52%。
一直以来,外资银行在贸易融资、中小企业贷款、财富管理、外汇交易和衍生产品、银团贷款和个人理财等方面体现出先天优势,对非信贷业务参与程度较高,为客户及自身对冲风险等提供了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工具,为提升我国金融市场成熟度和活跃度作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目前外资银行在华经营的业务品种已超过240种,服务能力与10年前比有了质的飞跃。随着外资银行的增多以及本土银行大量出现,中国银行业市场竞争日益剧烈。针对国内银行普遍存在的同质化现象问题,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注意引领外资银行根据母行特点实行差异化的经营战略,扬长避短,找准市场定位,避免在各业务条线与其他银行展开全面竞争。许多外国银行集团通过在华子行搭建起综合性业务平台,利用母行的各种资源,重点发展自身最具竞争优势的银行业务,并与其他业务板块形成合力,为目标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在监管部门的引导下,外资银行在巩固原有优势业务领域的同时,紧密结合我国“十二五”规划和各项产业政策,服务当地实体经济,贷款增长向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倾斜,助力中国经济实现转型升级。目前,外资银行对中资企业贷款已占各类客户贷款的42.51%,比10年前约增加了30个百分点;对中国居民的贷款已占个人贷款总额的一半。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银行很好地把握了中国企业实施的“走出去”战略和人民币国际化契机,利用自身网络和业务优势,创造出许多新的利润增长点。目前有37家外资法人银行和54家外国银行分行获准在华经营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人民币资产份额从10年前的18%稳步提高到72.54%。
尽管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给国际银行业发展带来了深远影响,许多跨国银行集团面临战略调整压力以及监管改革带来的不确定性,但外国银行对中国区业绩表现和中国经济发展信心十足,持续加大对华投资和支持力度。自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已累计有20多家外国银行追加投入了486亿元等值人民币资本(或营运资金),部分外国银行进一步强化了中国区在联通欧亚市场方面的作用,更加积极地拓展中国业务。
报道组成员:赵雪芳 陈 翎 张艳花 张 林 植凤寅贾瑛瑛 许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