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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金融:浪潮还是浪花?

当前,沃克尔规则正在把多德•弗兰克金融改革法案带给华尔街的“紧箍咒”进一步落实,欧盟正在通过限制大银行自营和金融交易税来遏制系统性风险,发达经济体对于2008年以来金融危机的清算开始加码。在复苏趋势和信心不断增强之后,各国监管者都希望传统金融“巨鳄”能够在外部约束和自我反省之下,进入新的“安静繁荣”阶段。

在多数市场经济国家,以银行业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都面临宏观监管与调控的严厉挑战。与此同时,在尚未受到全球危机严重影响的中国,却上演了一场来自投资者、类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媒体与公众所营造的互联网金融“大戏”,使得传统金融机构似乎面临一种截然不同的威胁,当然银行业对于这种威胁的迎合仍然值得质疑。

互联网金融的热浪彷佛一夜之间涌来,相关的话题无处不在,2013年也被许多人冠以“互联网金融元年”的称号。实际上,早在本世纪初以来,关于“网络金融”的研究就已经初具规模,但更多停留在电子银行等技术性分析,虽然在许多院校成为专门课程,但并没有产生广泛的市场影响力。2011年随着对于金融体系改革与创新加快、民间资本激活等的关注,互联网金融开始在人们眼前晃动,直到2013年终于发酵成一场“狂欢”。

人们在谈论互联网金融时在谈论什么?

虽然人们对互联网金融有着令人眼花缭乱的解释和定义,每个参与者脑海中也都有一个自己认知的互联网金融,但要真正认清其背后的创新价值和风险特征,必须从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着手加以分析。

金融要素研究相关的学科体系,可以大致分为货币经济学与金融经济学,前者研究的是货币的功能、形式、货币制度、货币供给与需求,后者则研究经济主体的跨期资源配置,金融资产特性、金融资产的供给与需求等。随着现代金融业的纵深发展,在组织机构、产品等方面的创新不断突破,但背后总是依托于一种或几种金融功能或要素。只看表面,往往使人看不清观察对象的实质,无法把握其内在的金融特性。

由此,在谈到互联网金融的时候,首先应当根据金融研究的对象要素,进行适当的对号入座,才能更好地把握主线,使得大家在口若悬河地探讨互联网金融之时,能够尽量调试到同一“频段”之上。

就货币经济学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关注的其实是虚拟货币,也就是电子货币的较高发展阶段。电子货币的出现是与技术演变密切相关的,但在实质上,电子货币尚未明显改变传统的货币发行机制,央行依然具有垄断性的货币发行权,同时也基本垄断着主要电子货币的发行权。而虚拟货币的出现,则使得这一格局有所松动。例如,比特币及其各类山寨模仿者,虽然在现实中遇到多国监管者的“狙击”,并且沦为投机者猎食炒作的对象,但在某种程度上,确实体现了虚拟时代的货币“去央行化”尝试。就此来看,2013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就是比特币造富狂热在国人中的蔓延,以及被央行突然严格叫停而“黯然离场”的戏剧性。

金融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主要关注的是,资金与金融资源配置、支付清算、风险管理和信息发掘这些金融体系基础性功能,在互联网技术的冲击下有何新的突破。必须指出的是,这些领域的变化并非一蹴而就。自从上世纪末信息革命的突飞猛进式发展,对于经济社会结构产生巨大影响,金融运行、金融组织、金融产品更加紧密地与信息技术结合在一起。无论是电子银行的发展,还是资本市场的高频交易,都是互联网金融带来的革命性变化。

2013年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带有“元年”特色

有鉴于此,我们对照来看2013年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活动,可以分门别类地有所观察。

其一,与资金及金融资源配置相关的互联网金融,是公众最为关注的,也是最为活跃、潜在问题最多的。其中,各式各样的P2P网络借贷是聚焦的热点。当然,作为多年前源于欧美的舶来品,中国的P2P网贷企业已经衍生出五花八门的模式,大部分与互联网金融精神与实质根本风马牛不相及,属于披上互联网金融“马甲”的本土模式。无论是P2P网贷还是众筹,其本质都是试图运用互联网的渠道与信息对接,实现对传统金融体系的“脱媒”,由资金供给和需求者直接进行资金转移。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主要是债权交易,强调“点对点”,通常需要有网贷平台来梳理和甄别信息,后者则是股权交易,强调“一对多”,由创业者通过网络来发布筹资信息。从本质上看,源于欧美的这些模式,都属于充分运用市场自发动力的新型直接融资模式。

反过来看中国的情况。首先,大多数的P2P网贷平台都不是作为信息中介,而是或多或少介入到资金供求的债权债务关系之中,体现出间接融资的特点。除了早期刻意模仿欧美模式的企业,后期有大量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私募基金和民间融资组织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其中,甚至还有许多基于非法集资、乃至诈骗的组织也来趟浑水。在“鱼龙混杂”的行业生态中,显现出劣币驱逐良币的格局。当P2P网贷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时,当各种各样的口号蛊惑人心时,如果去除了互联网金融的光鲜外衣,许多这类企业还能剩下什么呢?

其次,中国的众筹融资发展,也遇到制度方面的障碍。如按照证券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都属于公开发行,都需要经过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才可。在监管把握中,很多众筹平台都刻意规避红线约束,而平台项目的回报内容不能是股权、债券、分红、利息形式等。虽然有少数众筹项目仍然试图突破股权融资的障碍,但是多数却由于政策不明朗,越来越像是推广平台。当然随着欧美的制度突破借鉴,以及中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带来的证券法修改可能,这类模式的前景依然可期。

此外,除了上述两种典型基于互联网的资金配置模式,其余多数是原有的资金配置模式的进一步延伸。例如,如同阿里巴巴的余额宝,本质上是把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与互联网支付有效结合起来,并且运用了支付宝的“备付金”账户的结算功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货币市场基金的销售渠道和功能内涵。实际上,多数其它各类金融产品与互联网企业的结合模式,都属于渠道的网络化,加上服务功能的整合、投资者门槛的降低,并实现了商业服务与金融服务功能的融合。然而,就提供高回报的投资收益率来说,其可持续性令人质疑。

其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现代支付清算体系的效率不断提高,以非金融机构支付为代表的零售支付融入人们的生活。通过研究发现,支付体系的变化与GDP和CPI之间有密切的相关性,而且能够通过大额资金流动,对于区域经济与金融格局产生影响,还可以对货币流通速度、货币政策工具、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等有所影响,成为央行追求金融稳定过程中不可忽视的要素。

当然,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的,还是零售支付的环节。第三方支付企业及其支付产品的发展,使得居民在支付环节能够享受更加便利的服务,甚至与更复杂的金融服务打包体验。随着技术的演进,零售支付的变化会进一步突破互联网的传统范畴,而向移动终端、移动网络支付进行靠拢,这也使得零售支付更加转向客户需求导向创新的时代。同时,在大额资金支付方面,技术发展在于推动整体支付清算体系的统一性和顺畅性,并且能够服务于货币政策操作与金融国际化的要求。

其三,互联网使得金融风险管理面临新的挑战。一是,对于系统性风险控制来说,互联网时代产生了更多不确定性,尤其是资本市场的高频交易融资带来风险的迅速爆发,这在包括“光大乌龙指事件”在内的各种股市乌龙背后,就可以得到印证。二是,从个别金融产品交易的视角来看,互联网虽然使得风险对冲需求下降,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各类资金配置型金融活动的风险要素,只是重组了风险与收益的结构特点。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很多互联网金融创新反而是以承受更高的风险,来换取服务便利、资金的可得性。三是,互联网还没有改变现有保险、担保等风险分散机制的内在特质,只是增加了新的渠道、产品、信息组织或业务组织形式。

其四,互联网时代的信息管理出现重大变革。互联网环境下的电子商务、社交网络等,能够发掘和集聚全新的信息资讯,而在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的保障下,又可以低成本地建设金融交易信息基础。实际上,基于互联网数据挖掘而产生的征信手段创新,能够培育新的信贷客户。从此意义上讲,互联网有助于以信息支撑新型信用体系的建设。例如,互联网金融企业之所以能够做好小微企业贷款,是因为对于小企业来说,由于缺乏信用评估和抵押物,往往难以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融资支持,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通过互联网的数据发掘,可以充分展现小企业的“虚拟”行为轨迹,从中找出评估其信用的基础数据及模式,由此为小微企业信用融资创造条件。同时也要注意的是,互联网的大数据信息,短期内无法突破社会制度“软”环境的约束,如果普遍产生的都是存在虚假质疑的数据,那么“大数据”只能带来更大的信用风险扭曲。对此,除了长期内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短期内推动信息“公开透明”,是唯一可选的办法。

互联网对传统金融的颠覆仍还是梦想

面对日益火爆、乃至出现“审美疲劳”的互联网金融,可能很多人都心存疑问,究竟为什么出现这种状况?归根结底,有几方面的因素不容忽视。

首先,对传统金融体系的不满,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热情起到支撑作用。虽然近年来中国金融体系发展迅速,但无论是商业银行难以放下的傲慢心态,还是股市的“赌场”效应,都使得许多实体部门主体怀有怨言。一方面,多数资金供给者,难以找到有效的投资产品、财富管理渠道、资产配置模式;另一方面,大量的资金需求者,包括小微企业和居民,仍然难以得到有效的资金支持。在这种金融供给与需求严重失衡的前提下,互联网金融的“横空出世”与铺天盖地的宣传,激发了国人对于传统金融体系脱离实体的不满,也为满足其迫切的金融需求既提供了可行的模式,又“画了新的大饼”。

其次,民间资本的积累与投资热点缺乏,共同为互联网金融推波助澜。近年来中国民间财富的积累迅速,而各种各样的资金也流入到“民间资本”的大范畴里,共同形成拥有短期逐利性的“热钱”。同时,实体部门的生产效率下降、边际资本收益率增长乏力,以及金融投资市场的容纳力有限,都使得大量“饥渴”的资金期望寻找新的“蓝海”。可以说,互联网金融具有巨大的想象空间、处于金融活动的“边缘地带”、拥有监管部门相对“友好”的观望态度、概念模糊到能够融合众多业态与商业模式、能够抓住具有创新和探索心态的新一代金融消费者等,这些元素都使得互联网金融成为资本追逐的“宠儿”。在日益浮现的泡沫中,正如2000年的互联网热潮一样,所有投资者都相信自己比别人更聪明,不会成为退潮后的“裸泳者”。

最后,实体部门的金融热情不断提升,传统金融部门的边界在变得模糊。与西方产生于“大树下”的草根金融,逐渐演变为“高富帅”有所不同,中国的金融体系一开始就是在“顶层设计”下完成的,是自上而下推动发展的,长期形成了“高高在上”的心态。然而,各国金融发展更多是根源于实体部门的内生性特征,如信用卡的发行、证券化的创新等,在许多国家最早都是实体企业自发推动的。互联网的发展带动了电子商务的飞跃、服务业结构的变化、产业结构的提升等,由此使得各类具有产业链集中性特征的新型企业出现,并且有可能、高效率、风险可控地自发提供或发掘金融资源,不再必须完全依靠传统金融机构或资本市场。这种根植于实体部门需求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往往是相对健康的,也是最有生命力的。

需要注意的是,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口号之一是使得传统银行为代表的金融业“走下神坛”,但要同时避免制造新的“金融神话”。一方面,金融业毕竟不是人人都能涉足的领域,金融产品也不是人人都能卖的“大白菜”,它需要有特定的专业技术、行业积累与监管环境。另一方面,迄今为止,在全球金融发展中,我们脑海中定义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并未创造出一个全新的、替代传统金融的体系架构,只是出现了一些新的金融功能实现形式、一些新的金融组织与产品模式。

虽然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炒得火爆,但是借鉴国外经验方面的相关素材却非常乏善可陈。无论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欧美P2P网络借贷企业,还是在美国日益兴盛的众筹融资,以及让人捉摸不透的比特币,还是昙花一现的直销银行、PAYPAL版“余额宝”等,都只是金融发展中的朵朵“浪花”,而未呈现出所谓的浪潮。恐怕对于多数欧美金融从业者或研究者来说,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概念还是“一头雾水”,更多是从中国的媒体才看到。可以说,在多数金融发展与竞争相对完全的经济体,所谓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或者早就是传统金融体系的一种演变,如金融电子化,或者只是多元化金融体系中一点补充或新意,如P2P网贷等。可以预期,互联网金融体系的颠覆性改变,还只是一个梦想。当然,我们不否认将来的可能性,但其前提是整个经济与社会组织模式的进一步虚拟化、网络化,以及政府及央行地位的普遍削弱。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在何方

上世纪末以来,曾经有诸多喧嚣一时的经济热点概念,迎来多个“元年”,但最终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展望2014年乃至更长远的将来,互联网金融要避免这一命运,就需要从短期的浮躁中跳出来,关注更加根本性的问题。

就现有混乱的概念体系来说,无助于明确认识互联网金融的真正内涵及特征,了解其发展的潜力及存在价值。就这点,仍需从理论着手,以不同金融功能为主线,系统梳理在相应的金融功能实现过程中,出现了哪些新的组织、产品、规则等,然后再分析不同的金融运行机理及产品风险收益特征,最后剖析特定的监管原则及制度变化前景。应该说,现代金融的基本功能自形成以来没有太大变化,技术改变的只是组织、手段和渠道。正如1855年电报的发明大幅改变了股市交易的效率,同样也是那个时代令人震撼的“互联网金融”。如果只是基于营销层面的各种表象,炒作于各类产品、组织等,则只能使互联网金融的热潮变得“沉渣泛起”,直到销声匿迹带来“一地鸡毛”,短期内无助于金融体系的环境完善与服务创新,成为将来真正金融变革的“前车之鉴”。

互联网金融需要有效定位服务对象。对于传统金融体系来说,被人诟病的问题之一,就是更注重资金需求者,尤其是大的资金需求者,而对中小需求者,以及资金供给者的服务严重缺失。互联网金融活动则走向不同的侧面,一方面,无论从各类模式及产品设计,还是宣传方面,各方焦点都更注重服务资金供给者,尤其是为居民提供高回报的理财和财富管理产品等,另一方面,对于小微企业融资的真实作用,以及与包括小贷在内的非互联网模式的实质性区别,实际上研究和关注还非常不足,而对于居民消费金融支持等方面更是关注的空白。由此来看,互联网金融在避免传统弊端同时,也要有效实现服务资金供给与需求者的平衡,找出真正符合商业原则、可持续且能实现普惠金融目标的路径。

必须认清的是,现有的很多所谓互联网金融模式,包括P2P网贷等,之所以能够获得如此大的发展空间,除了政策宽容之外,更是因为目前利率市场化尚未真正完成,资金价格的“多轨制”仍存在。就此意义上讲,现有许多互联网金融模式所谓的“革传统金融体系的命”,实际上也在革自己的命,一旦利率市场化深入推进,金融要素流动壁垒不断消除,结构性金融供求失衡的局面改变,则现有许多模式的生命力也就走到了尽头。正如在美国,P2P网贷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资金需求者多数都能从现有体系中获得满足,以至于网贷平台出现了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对于资金需求者的激烈竞争。因此,无论是互联网金融的践行者、投资者、受益者还是关注者,都需要从整体上、从长远来认识其模式的可持续性所在,把握中长期发展轨迹。

互联网金融创新的生命力源泉,在于推动实体部门的金融创新,加速传统金融“脱媒”。随着金融创新的演变和信息技术的腾飞,原有依靠银行或资本市场的资金配置方式,实际上一直在被“脱媒”,只不过,近年来伴随“虚拟一代”生活方式的演变,这种冲击更加突出。对于实体部门,尤其是服务业部门来说,可以跳出对传统金融体系的依赖,自发地推动相应的金融服务功能实现。当然这有赖于监管部门的宽容,但是却符合了金融回归实体的主流,应该说,与电子商务相联系的供应链金融、产业链金融创新都是其中的代表。

那么金融业怎么面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在中国,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业,其面临的挑战并非仅来自于互联网金融,而是在经济产业结构变迁、市场化改革推进、国际化挑战加剧、政府父爱主义弱化、消费者主权增强等多种因素影响下,所面临的二次改革压力的总体现。互联网金融借助几十年信息技术革命扑面而来的活力,只是为这些危机和压力提供了一个令人感兴趣的引领主题。

人们喜欢谈及的是,比尔•盖茨在1994年接受《新闻周刊》采访时将银行比作恐龙,认为银行客户将在未来流失到其它高科技金融服务提供商。我们想强调的,一方面是传统金融机构没有必要妄自菲薄,或者非要去赶时髦搞电商平台或P2P网贷,或者夸大其词来继续寻求政府父爱,而是应积极稳妥地推进和修正已经实施的互联网技术创新策略;另一方面,透过互联网金融的表象,要认清中国金融业面临的真正危机与挑战——可能与全球同步的下一个经济衰退周期;准备适应市场化和国际化带来的竞争加剧;面对金融消费者主权时代的来临,更强调客户导向,而非神坛之上的“供给创造需求”;新的产融结合时代,金融与非金融部门的边界进一步模糊,创新型合作模式不断出现等。

清醒地认识正在发生的互联网金融大戏,积极、理性地参与其中,是监管者、业界、学界、消费者的合理选择。透过互联网金融的热流,更要看到背后的经济、社会挑战才是主线索,由此才能推动互联网金融成为历史潮流的部分,而非转眼即逝的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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