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讳言,公民意识是个舶来品。在中国传统政治观念中,并无“公民”的身影,也不存在所谓公民社会。尽管明末清初思想家顾炎武大声疾呼“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但是这种声音十分微弱,深植于人们意识之中的仍是根深蒂固的臣民观念。时光驶入20世纪,尽管我国国体性质和政体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人们还没能完全从传统政治文化思想的桎梏中解脱出来。
“有了公民身份,未必就有公民意识。”省社科院副院长贾桂梓详加分析,公民意识是公民对于自身享有法定权利和义务的自觉,包括权利义务意识、公平正义意识、规则意识、民主参与意识等诸多内容,并不像公民资格那样,随着年龄的增长就会自然拥有。
在贾桂梓看来,再好的制度设计,没有公民意识的支撑,也不可能有效地实行。这种法律规定与社会意识一旦脱节,就不可避免地造成如下局面:人们既不知如何享有公民权利,也不会形成履行义务的自觉,结果导致社会普遍存在不负责任和实际义务感降低。社会上诸多矛盾的产生,根源就在于此,即如法国启蒙时代思想家伏尔泰所慨叹的,“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这在我们党历次政治报告中尚属首次。采访中,专家们普遍认为这传递出一个信号:国家的文明富强,需要公民意识的觉醒和提高。
合格的公民要敢于维护公众权益
“公民权利从法律规定向着普遍意识的过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每个社会成员在具体实践中的推动。”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孙兴玲教授认为,这不仅表现在公民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会站出来捍卫,在看起来与自己无关的事件上、在跟自己毫不相识的人的权利受到侵犯时,也会挺身而出。
用这个标准来衡量,定襄人郝劲松无疑是位合格的公民。这位我国公益诉讼界的代表人物,为列车售货不开发票,三次起诉“铁老大”并最终胜诉,终结了中国列车不开发票的历史;在2009年轰动全国的 “上海钓鱼执法”案中,他担任被钓鱼执法的司机张晖、孙中界的代理人,最终胜诉。因“打破行业"霸王条款"”,郝劲松当选为中央电视台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郝劲松坦承,对于自己索要公厕发票的案子,并非尽是赞美之声,有人就觉得他小题大做。
他的回答发人深省:一张小小的发票,浓缩了你的权利。发票背后有国务院发票管理办法,法规被践踏了你都没有维护,今天你失去了索要发票的权利,明天你失去了其他,总有一天你的房子、你的地什么都失去了,因为法治在被践踏的过程中你从没有维护过它。
令人欣喜的是,愈来愈多的人认识到这一点。回望这些年,我们时时可以感受到公民意识的觉醒,它不仅出现在一篇篇激扬文字中,而且在许多公共事件中都可以清晰地看到它的剪影:在日夜兼程赶向玉树和舟曲震区的车流中,有无数志愿者疲倦的身影;在我省希望工程捐资者中,普通百姓占了大半,不少人还坚持“隐捐”;在厦门PX化工项目的存废中,市民通过“散步”向政府表达意愿……
“我有时冲在前面,像一杆标枪一样往前扎,是巨大的网络民意把我使劲儿向前推。”郝劲松欣慰地说,在维护公众权益的路上,他并不孤独。
公民意识的缺失,不但缘于臣民意识的泛滥,也有官本位思想的魅影。
“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领导就得骑马坐轿,老百姓想要公平?臭不要脸!”……在一些地方,由于公权泛滥,官员的雷语此起彼伏。这也说明,公民教育的长期缺失,受到伤害的不仅仅是普通百姓,还有各级官员。
“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也会促进政治运行中制衡机制的形成与完善。”今年,省社科院受命组建山西廉政研究中心,贾桂梓担任了副主任。她说,我省权威部门的一项调查显示,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贪腐案件中,群众举报的比例占到80%以上。比如,陕西“表哥”杨达才、广州“房叔”蔡彬等贪腐官员浮出水面并很快受到惩处,就归功于党和政府与媒体、网民的联手之力。
贾桂梓坦言,现有的组织架构对于官员的监督,存在着盲点和盲区,确如群众所言“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险,同级监督太软”。公民意识的觉醒,公民社会的成熟,将铸成一柄高悬于官员头顶的 “达摩克利斯之剑”,督促他们不敢脱离群众,主动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