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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服务”不是公民社会的逻辑

 

 

       “现在我就像在一个梦里,简直不可想象。”面对丢失了6天的护照和5000美金,也门商人纳先生兴奋得无法形容。6天前他乘坐的士时将行李遗留在后备箱,在不知道任何所乘的士信息的情况下,市交委帮忙从海量出租车GPS信息和交通监控视频中查到线索,最终帮他找回行李。(10月23日《南方都市报》)

 

  贵重物品失而复得,这当然是一个好结果。但好结果背后未必有好过程。梳理纳先生行李失而复得的过程,我觉得有很多“别扭的细节“需要说道说道。

 

  纳先生在丢失物品后,“先后拨打了96900交通服务热线并报警,但由于无法提供所乘出租车的信息,连续三天均无果。”而一经南都报道后,当天上午,广州交委主任就批示,“市客管处等相关部门要想尽一切办法,协助外籍客商找回失物。”速度好快,规格够高!但笔者不禁要问,为什么寻求正常的救济渠道无果,而一经媒体报道就火速解决?如果没有媒体的报道,还会不会有交委主任的亲自批示?要知道,并不是每位失主都能受到媒体的垂青。或许,正是纳先生自身的也门籍身份才是他能够得到媒体关注的“新闻资本”。我们不妨设想,如果求助的不是一个来参加广交会的外国商人,媒体还会不会报道?必须明确,媒体在公共服务中只是一个辅助性的角色,基于自身特点,不可能事必躬亲、面面俱到。政府职能部门为何如此依赖“媒治”呢?

 

  显然,这难逃民众对“选择性服务”的质疑。“选择性服务”的逻辑,在河源启一郎自行车被盗、武汉警方三天破案中可以看到,在国航就飞机晚点向谢娜道歉事件中可以看到,在许鞍华手提包被盗、公安局长亲自顾问并设专班破案中可以看到,在桂林警方地毯式搜索、帮四兄弟寻母事件中也可以看到。这种“选择性服务”的方式或许能实现个案正义,但它一定是以戳痛社会公平感为代价的。

 

  一个正常的社会,纳税人交了钱,就应该享受均等均质的服务,不应该被“差别化”对待。必须明确,“选择性服务”是特权社会的逻辑,不是公民社会的逻辑。如果有“VIP”待遇,那先把每位纳税人设为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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