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99公益日已经过去几天了,有人欢喜有人愁,有人兴奋有人怒。和前两年不太一样的是今年多了许多批评的声音。如果将这三天的热闹视为一场大赛,那么各类公益组织的“吃相”则显露无疑。汪博士的这篇文章理性分析了这场大赛,从参与主体到规则制定再到策略选择,而且更以此为例探讨了公益领域的未来景象:公募权放开后,未来的竞争格局将会如何?值得细细品读。
是节日也似战场。
9月7日,腾讯99公益日如约而至;7日-9日,朋友圈连连刷屏,热闹非凡。2015年初次举办,99公益日就成了公益领域的盛事;随后一年一度,每年准时到来。今年的99公益日第三度来临,不仅规则更新,配捐额更多,更在正式登场之前就携“小朋友画廊”一天筹满1500万之威先声夺人。
此次“公益筹款大赛”,纵然是几家欢喜、几家意犹未尽,但其传播力仍是毫不意外地惊人,杠杆效应巨大:根据腾讯公益平台公布的数据,活动期间,共有12,683,038人次通过平台捐款829,969,249元。
目前为期三天的活动虽已结束,但话题热度却仍在持续。笔者以为,这一活动集中呈现许多重要的现象与话题,是难得的观察对象,值得我们进一步进行思索。
2016年慈善法的出台,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历程中承前启后,有着重要的意义。慈善法之后,整体慈善格局悄然变化:“慈善组织”、“慈善信托”进入大众视野,慈善事业发展提速;公募权由“身份管理”变为“资格管理”(魏朝阳,2017)……这些变化,有些是对既有变革、进步的确认,有些是对新发展的开启,有些变化进展迅速,有些变化初现端倪。
在众多变化之中,最受关注的内容之一就是公募资格的开放,随着慈善法的落地实施,现下已满一周年,未来2年、3年乃至更长时间之后,大家期待一个“公开募捐”成为慈善组织的平等权利、不同慈善组织之间身份差异缩小的更健全的公益市场,期待公益领域理性向善的社会选择机制逐步完善。
制度已经给出空间,未来的脚步近了,但变化毕竟是逐步发生的。根据慈善法规定,尚无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要申请公募资格,需满足登记满两年的条件。慈善法实施的时候才刚满一年,“存量”慈善组织认定工作仍在推进过程之中,更新的三大条例尚未出台,现阶段的格局仍难以让非公募、公募基金会乃至其他慈善组织能够权利一致、同场竞争。
99公益日通过一场活动,模拟了明天的景象,为众多公益项目提供了同场竞技的机会。暂无公募资格的组织,通过与具备公募资格的组织合作,同样可以在活动平台上发布项目,进行募捐。需要补充说明几点,首先,对于参与活动的组织,平台方按是否具有公募资格制定了不同的标准,规范准入;
准入规则
(引自 腾讯研究院 99公益日白皮书)
第二,对于那些不具备公募资格的组织,在三天活动时间以外的其他时间同样可以通过合作的方式在腾讯公益平台上募捐,但在活动期间,活动主办方通过“配捐”规则的激励设计,使得更多的参与者在特定时段集中入场竞争。
第三,活动主办方设定了细致、具体的配捐办法,事先公布,为活动提供了明确的规则。
事先制定了规则,对参赛队伍进行了扩军,一方面延续往年影响力、一方面着力造势,成功吸引了众多眼球、广泛关注,做足准备之后,为期三天的大赛就徐徐上演了。
就像大型体育赛事、演习是对现实竞争、实力较量的仿真模拟,如同“实验”一样;这次活动也能当作实验、比赛来观察。那么这场大赛又有哪些看点呢?
之前与一些非公募基金会的同仁交流,不少同仁认为“公募资格”是组织发展的最大掣肘,对两年之后公募资格的取得寄予了很大期望。公募资格能为组织带来根本性的变化吗?公募放开之后的慈善资源竞争又将如何发展?这些问题或能从观察“实验”当中获得一些启发。
在笔者看来,这场活动对“将至而未至未来”很好地做出了模拟,几乎包含了今后现实竞争环境中的各种元素、种种关系:
观察点1
竞争参与主体方面
值得关注 大机构、知名度高的机构 / 小机构、资历尚浅、知名度不高的机构之间的竞争;
观察点2
提供支持的资源方(公众、企业、平台方)方面
值得关注 大额捐赠 / 公众小额捐赠之间的关系
观察点3
竞争规则以及对规则的理解与适应方面
除规则本身是否合理、公开、公平之外,值得关注的还有合理利用规则、参与竞争的做法 / 不合理利用规则的行为;
观察点4
竞争策略方面
值得关注 修炼内功 / 强化外功的策略取舍;
观察点5
公益市场供需方面
值得关注 受助需求 / 资助格局分布之间的关系。
······
(活动在推动“人人公益”、“透明公益”等方面都可圈可点,由于本文主要关注公益领域的“竞争”问题,此处仅列举了一些笔者认为重要的观察点。)
这些元素与关系,不仅在这场“热身赛”中存在,在更长远的现实竞争中也时刻存在并发挥作用。窥一斑而思全豹,如将99公益日视为当前及今后大的竞争环境的一个缩影,从上述几个观察点切入,有助于我们对大环境的思考和理解。
笔者以为,正如99公益日这场实验所预示的一样,公益领域的竞争格局或许将进一步发展,深刻变化,竞争不足的现象或有所改变,未来一定时期内,公益方面不同地域、不同的细分领域里竞争不足、过度竞争和渐趋公平的竞争可能同时并存。
慈善法出台后,一方面慈善事业的发展得到鼓励,慈善组织的入口放宽,一些大额捐赠者或将成立自己的基金会、慈善组织,角色转换,由原来单纯的慈善资源提供方变为竞争参与者或以资源方、执行方两种角色兼而有之的形式进入公益生态;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慈善组织将获得公开募捐的权利,潜在的竞争参与者将不会仅因身份被挡在市场之外。
纵观香港、英国等慈善事业发展较为成熟的许多地区与国家,即便公开募捐活动不设严格的身份门槛,能够持续、稳定地获得大量公众捐赠的仍然只是宣明会、乐施会等少数知名度高、长期受公众信任的慈善组织。
公众捐赠如此,那么大额捐赠如何呢? 我国大型基金会注意去维护的大额捐赠方中有不少交叉,而这些大额捐赠方的捐赠方向往往也比较固定;以基金会为接收方,基金会与基金会之间的相互捐赠并不少见;这些现象都从侧面体现了在大额捐赠方面,资源流向较为集中的现象同样存在。
捐赠收入TOP20的基金会与其大额捐赠方
图示来源:基金会中心网
99公益日的活动当中,接受捐赠排名靠前的同样是以大型基金会为主。
小机构生存、发展不易,但挑战与机会并存,亦有发展空间。有公益同仁形象地说,公益领域的赢家总是那些“大树”,“小草”往往总被边缘。笔者觉得这一现象应该分开来看,一方面对“小草”而言,“参天大树”往往实至名归,在规范性、透明度、品牌建设等许多地方值得学习,可以去思考怎样长成一个大树;另一方面,仍要认识到大树不是一天能长成的,在竞争中需考虑尽可能发挥自身优势,扬长避短,采取合适的竞争策略。
机构的影响力、品牌是长期形成的,一时难以赶上;而专心致力于项目专业性、项目的品牌建设则更易见到好的效果,促使机构进入良性发展轨道。项目的专业性,可以包括项目流程的设计、社会问题的精准把握、独到的问题解决方法、特色的传播等多个方面;体量不大、成立时间不长的组织也完全可以设计运作出很棒的公益项目
2、竞争的规则与环境尚在形成、完善的过程之中,需要公益组织共同努力维护与改进
慈善法已经为慈善组织提供了充分的活动空间,但今后竞争的环境、竞争中的许多规则需要慈善组织(或言第三部门)自己在竞争交往中不断形成、净化、完善,合理且受公认的规则需要大家一齐努力去遵守,公平的环境需要共同去创造并维护。
形成过程中,规则常不那么完备,许多情况下也有一些规则尚未顾及的空白地带,合理利用规则去竞争无可厚非,但恶意利用规则漏洞,乃至置公益初心于不顾,违反诚信原则的做法绝不可取。规则不到之处,诚实、守信的原则犹在;诚信,既是内心道德律令,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原则。为在竞争中抢占先机,盯着漏洞而抛却诚信,纵然以公益之名,也必得不偿失。
在99公益日这个“赛场”之中,也出现了疑似破坏规则的行为,腾讯公益表示已启动调查。
破坏规则,受损的是整个竞争环境,伤害的是公众对慈善组织、对整个慈善事业、第三部门的信任,断不可轻忽对待。
99公益日之后,有众多的热议与吐槽;一些公益组织在活动期间全情投入之后,不免慨叹活动竞争的激烈,一时绞尽脑汁,身心俱疲。如同刚进行完一场大运动量的赛跑一样,无论取得了什么名次,参与者总是会有疲惫之感,有时也有这样那样的遗憾。这场“实验”虽然足够逼真,也将竞争中的种种关键因素展现无遗,但毕竟与我们平日所处的竞争环境有所不同。由于活动将平日里更平缓、潜藏的竞争集中在了短短的数日之内,使得“实验”不免与日常现实有些偏差,主要表现在:
与日常的竞争环境相比,“实验”中的环境可能会更注重即时的传播效果:“实验”环境中的社会关系网络动员会发挥更大作用,而“修炼内功”的努力只能在活动开始前起作用,使得活动开始之后,容易给人留下“内功”(扎实提升专业)不及“外功”(各种众筹技巧)的错觉。“实验”中公众了解项目的时间并不充分,也更容易受到第一印象、宣传引导、社会关系的左右,理性捐助更为不易。
对那些专注认真做事又对“实验”结果有种种遗憾的组织而言,大可不必过于纠结。盛会热闹过后总会归于平静,所谓功夫在平时,一时大餐总取代不了粗茶淡饭,公益发展之路任重道远,有志者当结伴徐徐行之。而公益组织在“实验”之中取得的成绩、优秀组织与项目的好经验,“实验”本身带来的启发、思考,公众在活动结束之后从公益项目之中得到的持续受益,所有这些才最弥足珍贵。
作者:汪伟楠,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硕士,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博士生,非营利组织管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