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80后90后了解穿山甲,都是从《葫芦娃》开始的:那只勇敢的穿山甲,为了保护爷爷和葫芦兄弟,被蝎子精残忍杀害。
△动画片《葫芦娃兄弟》截屏
这也是多年来我对穿山甲的第一印象。
但却少有人知,现实世界中,他们早已濒临灭绝。
2016年9月29日,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召开的第17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 CoP 17)大会上,将全球全部8种穿山甲由CITES附录Ⅱ升至附录Ⅰ(附录Ⅰ的物种为:若再进行国际贸易会导致灭绝的动植物,明确规定禁止其国际性交易)。
其实早在2014年7月29日,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就在其红名册上将这八种中最珍贵且为我国境内所特有的——中华穿山甲正式定为“极度濒危”,意味着距离野外灭绝仅剩一步之遥。
△纪录片《穿山甲:全球被捕杀最多的野生哺乳动物》
为倡导人们关注穿山甲目前所处的困境,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FAW)将每年2月的第三个星期六,定为世界穿山甲日,正是今天。
我国也更是明确出台法律法规,全面禁止一切贸易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
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图片来源/网络
然而,即便如此严明的法律下,唯利者们依然铤而走险。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亲善大使、美国演员伊恩•萨默海尔德曾在《穿山甲》一文中指出:穿山甲的非法交易数量已经超过大象和犀牛,居全球之首,种群危在旦夕。一些亚洲穿山甲种群已基本灭绝,而与此同时,走私分子又把魔掌伸向了非洲……
不想盔甲成软肋
让唯利者们依然铤而走险的,是穿山甲赖以保护自己、防御危险的鳞片。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穿山甲早在汉末时代,就不幸成为药方上的一员。关于其入药的最早记录是在汉末医书《名医别录》上:“下品(归类为:多毒,不可久服)。主治惊啼悲伤,疗蚁瘘。”
到了唐代,甄权的《药性论》中记载其“有大毒,治山瘴疟(即疟疾)”。
不知从何时起,其“打洞”的特长,让古人们联想到“通经下乳”的功效,据李时珍记录,明代以后,穿山甲鳞片入药才开始风靡,此前并不多见。《本草纲目》虽认可其一定的药用价值,却也引用了李仲南言:“中病即止,不可过服。”
由此可见,古人对穿山甲鳞片“药用价值”的判断是略有分歧的,但却对其“有毒”的事实供认不讳。当然,所谓的“疗蚁瘘”、“治疟疾”、“下乳汁”的功效到底是源于臆想还是临床经验,今天都已无从知晓,至少依据现代科学是解释不通的。
研究表明:穿山甲的鳞片只是角质化的皮肤附属物而已,其主要成分为β-角蛋白和钙,与皮肤、指甲等成分没有本质区别。同时还会累积砷、铜等有毒元素及重金属。临床试验曾将猪蹄甲与穿山甲炮制后研为细粉,分别装胶囊,在妇产科病房采用双盲法试验,发现两者“催乳效果无显著差异”。
△图片来源/网络
更值得重点说明的是,古人入药一直是利用“中华穿山甲”鳞片炮制。2015年版《中国药典》的执行标准中也明确指出:可入药的穿山甲品种为中华穿山甲鳞片(Manis pentadactyla Linnaeus);但事实却是,由于穿山甲难以圈养,人工繁殖穿山甲迄今为止没能成功,因此,早在上世纪60年代,中华穿山甲的数量就因过度猎捕,下降了88~94%,到1995年前后,中华穿山甲在中国已经被宣布“商业性灭绝”。
目前私下流通的穿山甲则多数是栖息在我国广西等地的野生“马来西亚穿山甲”及非法走私的其他野生穿山甲种类,无异于“假药”。
两家机构动干戈
就在一个月前,一则有关“穿山甲”的新闻受到了广泛关注。
央视等多家媒体共同报道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绿发会)诉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等单位生态破坏责任纠纷议案”。
该案情的主因是:2017年,海关查获的34只马来穿山甲(2只死体)移交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与疫源疫病检测中心进行救护,但两月后穿山甲(32只活体)竟全部蹊跷死亡。
△图片来源/网络
而救护期间绿发会曾提出救助建议,并要求广西林业厅公开近五年穿山甲救护信息,均被拒绝。故绿发会以拒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为由将广西林业厅告上法庭。2018年9月29日,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不符合起诉条件,从而未进行实体审理,从程序上就驳回了行政起诉。
后绿发会再次向南宁中院提起上诉,经过不懈努力,2019年1月11日,绿发会终于拿到了南宁中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这也标志着中国首例穿山甲公益诉讼获得正式立案。
△立案通知书 图片来源/绿发会
与此同时,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绿发会诉广西林业厅不予答复近5年按批次公开穿山甲救护信息的行政诉讼一案上诉作出裁定:
1.撤销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2018)桂0107行初138号行政裁定;
2.本案指令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杀身之祸因谁起
广西海关查获32只穿山甲的死亡,到底是广西林业厅救助不力还是另有原因,恐怕只能等待案件的进一步审理。但可以通过此案看到,目前我国对于穿山甲的保护救助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
据绿发会穿山甲保护小组负责人透露:目前中国没有一家具备救助资质的民间穿山甲救护站,海关、森林公安缴获的大量活体穿山甲只能交由林业部门下属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目前国内大部分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均缺乏专业的穿山甲救助知识及经验,无法保证有效救助。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对社会组织提供的帮助不信任不合作,也是导致此次悲剧的原因,并使矛盾进一步升级。
然而,说到底,真正让穿山甲成为“盘中餐、碗中药”的却是人类的一己私欲。
△药王孙思邈像 图片来源/网络
早在1300多年前,药王孙思邈就呼吁不用动物入药,他在《千金要方》的首卷《大医精诚》中写道“自古名贤治病,多用生命以济危急,虽曰贱畜贵人,至于爱命,人畜一也,损彼益己,物情同患,况于人乎。夫杀生求生,去生更远。” 可见,哪怕在彼时,人权尚不可保障,但“感同身受之心”与“大慈恻隐之心”也是人所共有的。
此时的我们却在私欲和谣言面前,肆意猎捕,滥杀无辜;我们只记得《本草纲目》中有“通经下乳,用为要药”,却对《千金要方》中的“杀生求生,去生更远”视而不见,终导致穿山甲等珍稀物种的濒危。
同样,身为大众媒体,恐怕也难辞其咎。
不久前,由Angelababy拍摄的一则保护穿山甲的公益广告文案为“我承诺不使用穿山甲通乳。”不料广告一播出,引发争议。许多网友指出了不妥之处:
“第一反应就是,原来穿山甲可以通乳!引诱更多人去猎杀穿山甲?”可见不负责任的媒体无疑在帮倒忙。
朋友圈,网络上也充斥着大量宣传吹捧穿山甲药用功效的文章。更有文章宣称:入药的穿山甲为“人工繁殖”,导致大众对此产生严重误区,事实则是:穿山甲对人工圈养环境适应性极差,免疫系统脆弱,易生病;超过一半的穿山甲会死于出血性胃溃疡和肺炎。据统计,在过去的150年里,全球有超过100家的动物园或养殖场做出尝试,但是绝大多数穿山甲都在6个月内死亡,极少数能活过2年;我国也在几十年来多次进行饲养研究,也都已失败告终。
引导大众正确认识,提高公众保护意识,是媒体的职责所在。
与此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履行其监管力度,公开信息,透明办公,毕竟阳光才是最好的“防腐剂”。
希望未来的今日,永远不要成为穿山甲“纪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