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的论文,将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抽检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对连续2年均“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省域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出现“问题毕业论文”,除了毕业生心存侥幸,试图以小成本博取大收益外,还与以下因素有关:一是部分毕业生肚里无货,需要抄袭剽窃,甚至找枪手代写;二是部分毕业生对学术缺乏起码的敬畏,犯了孔乙己“读书人窃书不算偷”的“贵恙”。
鲧不如禹,堵不如疏。从这个意义来看,惩治“问题毕业论文”作者,让他们“不敢抄”,只是解决本科生学术不端问题的权宜之计。狠狠敲打“问题毕业论文”比例高或篇数多的高校,确保高校毕业生“不需抄”“不想抄”也“不能抄”,才是杜绝“问题毕业论文”的良策。
大学的性质和功能决定了本科高校有杜绝“问题毕业论文”的义务。2018年5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指出,“大学是立德树人、培养人才的地方,是青年人学习知识、增长才干、放飞梦想的地方”。靠“问题毕业论文”获得学位的毕业生不可能是人才,也成不了才。对“问题毕业论文”不加遏制,则是学校教育的失职。
丰富的教育资源决定了本科高校具备杜绝“问题毕业论文”的条件。经过20多年的发展和淘洗,无论是在硬件设施配备方面,还是在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术氛围营造方面,大多数本科高校都取得了巨大进步。确保学生毕业论文“不需抄”“不想抄”,对本科高校来说不是难事。大学本科的正常学制为四至六年,高校有充足的时间培养学生的学术能力,有充足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学术活动指导等。
相对完善的毕业论文答辩评审程序决定了本科高校拥有相对完备的问题论文阻击机制。本科毕业生需撰写毕业论文、参加论文答辩,只有通过答辩委员会的评审才能顺利毕业,获得学位证书。从选题、开题到撰写、初审,直至答辩、终审,整个过程都处于学校和教师的监督之下。一篇合格的毕业论文至少要过指导老师、评阅老师、答辩评审老师三道关卡,闯关成功的毕业论文没有理由通不过抽检。
但是,问题论文却实实在在地摆在那儿。“问题毕业论文”能够顺利过关,原因在于部分本科高校忘记了初心和使命,在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把好毕业出口质量关方面“不作为”“假作为”。
《办法》在严厉处置“问题毕业论文”作者的同时,以通报、减少招生计划、质量约谈、限期整改等方式,对“连续2年均‘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进行敲打,对本科高校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完善学术评审机制、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