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教育局公布全市《中小幼学生“十个好习惯”建议(试行)》(以下简称《建议》)。“好习惯”注重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从学段衔接和行为习惯养成的连续性出发,共制定与幼儿园、小学一至二年级、小学三至四年级、小学五至六年级、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等7个学龄段对应的“十个好习惯”,旨在形成螺旋上升、梯度发展的中小幼学生行为习惯养成的青岛体系。(12月15日 半岛网)
按照学龄段开展习惯养成教育,青岛市教育局的这一创新性尝试值得点赞。基于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以通俗易懂、简洁明快的形式对中小学生守则进行细化,并分类归纳,从学生文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健康生活习惯等方面提出具体而详细的建议,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为广大教师和家长开展习惯养成教育提供了有力抓手。
受各学龄段学生身心发育、对外界事物的认知和自我判断能力等因素的影响,每个学龄段都有侧重点。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要避免步入“唯学段”误区。
不同学龄段的习惯养成,既有区分,又有联系,有的习惯培养需要打破学龄段界限,甚至要伴随终生。比如,针对幼儿园学龄段学生的“多喝水,勤洗手,营养均衡身体好”,小学一二年级学龄段还有提及,此后就没有这方面的表述了。再如,“会预习,勤复习,温故知新是秘笈”,只在针对小学三四年级学龄段的建议中提到,其实这也是小学一二年级甚至是整个小学学龄段共同的习惯遵循。其他诸如安全防范方面,小学五六年级学龄段又出现了类似内容表述方面的“断层”。
对此,广大教师和家长在实际助推学生好习惯养成教育的过程中,可以有选择、有侧重点地进行引导和强化。但是,对于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安全习惯等需要一以贯之的好习惯,要时时讲、常常讲、常讲常新,切忌受学段羁绊,忽视需要长期坚持的好习惯的养成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