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末岁尾,各级部门的管理者都在准备述职报告,学校校长也不例外。那么,校长最应该向谁述职呢?答案应该是学校的教职工。但笔者在基层调研时发现,学校教职工对校长的工作没有相应的评价权。有的校长不是向教职工述职,而是向教育行政部门述职。教育行政部门把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召集在一起,由校长向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中层干部述职,然后由他们根据校长的述职报告和平时对校长工作的了解,给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再由教育行政部门的最高领导对校长的述职进行点评,指出他的优点和不足,最后以文件的形式给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结论,并以此作为校长晋升的重要依据。
校长向教育行政部门述职,如实地汇报自己的工作,这对于加强校长的管理,提高校长的管理水平,发现优秀的管理典型,防止学校工作出现方向性的失误,无疑具有一定的作用。但对于学校校长来说,他服务和管理的对象——全校教职工,才是他最应该面向的述职对象。向教职工汇报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接受教职工的考评,这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必须手段,也是校长必须履行的职责。如果校长只向教育行政部门述职,不向教职工述职,不仅会造成述职的片面性,评价的不准确性,同时也不符合现代学校管理制度要求,不利于学校健康发展。
学校教职工对校长的工作最有发言权。教育行政部门由于所管的学校面宽点多,对学校及校长的工作了解并不全面具体,如果仅听校长的述职,则容易造成有的校长投上所好,编造事实,谎报成绩,报喜不报忧,以获得较好的评价等级。同时,把对校长的工作评价权完全交给教育行政部门,也容易误导校长在工作中只对上不对下,从而导致部分校长的评价失真:领导评价高但群众评价却很低。
相反,校长面对教职工述职,却不敢明目张胆地说假话。因为校长做了什么,取得了什么成绩,是否民主,是否上了课,是否公正廉洁,教职工最了解,最有发言权。假如某个校长在述职时公然谎报成绩,混淆事实,颠倒黑白,教职工绝不会给予好的评价。因此,让教职工评价校长的工作,是被实践反复证明最客观最有效的。反之,校长如果一旦脱离了职工群众的监督与评价,不需要向职工述职,学校管理则很容易偏离法治与制度的轨道。
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就必须把校长向教育行政部门述职和向教职工述职结合起来,避免出现“领导好评”但“群众差评”的矛盾现象。要防止有的校长准备多份述职报告,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向教职工述职的内容截然不同,以虚假的手段骗取荣誉。对于在述职中弄虚作假的校长,则要严肃处理。
年终考评既关系到校长的前途与荣誉,也关系到学校的荣誉与地位。如果一个工作成绩并不显著、教职工并不认可的校长通过谎报成绩、虚假述职,在教育行政部门骗取了荣誉和奖励,学校虽也获得了一时的荣光,但这对学校的长远发展、对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并没有好处。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和校长的考评,还是要走出机关,深入基层,仅在办公室里听述职的考评多半是靠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