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下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将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9月21日 新华网)
201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表示,2019年下大力气为教师减负,并将2019年确立为教师减负年。根据中央、教育部关于切实减轻教师负担的相关要求,各地积极响应,出台相应的“教师减负清单”。2020年教师节前夕,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督促各省份年内出台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目前,已有广西、山东、海南、四川等地发布了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切实减轻教师负担,需要持续下大力气去抓。出台教师减负清单,既是做好该项工作的旗帜,也是推进该项工作的具体行动。但是,为中小学教师减负,非一日之功可达,非一蹴而就可成。为中小学教师减轻负担,还需从三个方面突破:
一是服务要到位。目前,一些主管部门主动为学校、教师服务的意识不强,无形中加重了教师的负担。比如,不遵循学校教育特点、教学规律及教师工作特点,对于一些常规性的活动、工作,动辄要求教师立即上报方案、照片、总结;政府相关部门间缺乏有效沟通,针对学校及教师的各种表册的统计口径不一致,填报格式不一致,缺乏资源、数据共享,导致学校和教师不得不做很多重复性工作。因此,相关部门要改进管理理念,从“管理”向“服务”转变,着力为学校谋发展、为教师谋幸福。
二是办学自主权要落实。早在2009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就明确规定,要“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遗憾的是,这一“自主权”至今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中小学没有办学自主权,或者自主权不充分,校园外的一些活动、工作就会流入校园。因此,要给教师减负,真正让中小学校园“静”下来,还需要从根上落实中小学办学自主权,相关部门要尝试放权,逐渐完善制度,确保中小学办学自主权的落实。
三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要切实保障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教师享有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超出法律规定的工作内容,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减轻教师负担,就是要将法规之外的内容减去,切实保障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让教师安心、静心教书,真正担负起教书育人之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