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日前,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提出创新举措,实现乡村教师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实现公平而有质量的乡村教育。
师资力量是提高乡村学校教学质量的关键。《意见》明确了下一步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思路和措施,抓住了乡村教育振兴的“牛鼻子”,为今后一段时期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水平,要重点解决“素质低、数量少、留得住”三方面问题。结合乡村教育的实际,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大背景下,《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举措。
首先,大力提高乡村教师素质,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素质低”的问题。乡村学校教师学历低、素质不高,是制约乡村教育质量的瓶颈。乡村学校费尽心血培养的优秀教师,大多因乡村学校条件差而流向了城市学校,乡村学校的教学质量只能在低层次徘徊。
《意见》明确提出:提高乡村教师综合素质,激发教师奉献乡村教育的内生动力,提升乡村教师职业发展力,并明确了提高乡村教师素质的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创新教师教育模式、加强乡村教师培训等。
在这些措施中,最为重要的是创新教师教育模式。《意见》要求,坚持以乡村教育需求为导向,加强定向公费培养,建强面向乡村学校的师范生委托培养院校。“定向”是指公费师范生毕业后要到指定的乡村学校任教,“公费”指的是由国家出资培养。这一举措不仅会大大增强公费师范生的吸引力,还有利于改善乡村学校师资队伍的素质,提高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其次,深化乡村教师管理改革,着力解决乡村学校教师“人数少”的问题。由于优秀教师短缺,新招聘教师又不能及时补充到位,大多数乡村学校陷入教师结构性缺编的困境。《意见》明确,着力深化乡村教师管理改革,缓解乡村学校人才短缺问题,提升乡村教师职业供给力。同时,《意见》还明确了一系列补充乡村教师的措施,包括创新挖潜教师编制管理、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多种形式配备乡村教师、拓展职业成长通道、坚持乡村带头人培养、创造多元发展空间等。
目前,各地扩充教师编制难度较大。科学合理地推进“县管校聘”改革,促进城乡教师一体化流动,是缓解乡村学校师资紧张的一条有效途径。县管校聘重在“县管”,关键在“校聘”,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激励政策,鼓励城市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交流轮岗,同时,要防止城市学校通过“末位淘汰”的方法,将“淘汰”教师安排到农村学校。
再次,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着力解决学校“留得住”教师的问题。优秀乡村教师流向城市,除了乡村学校环境差、职业发展空间受限外,工资、住房、医疗、评优等方面的待遇差距也是乡村学校留不住优秀教师的主要原因。《意见》进一步明确:着力保障乡村教师地位待遇,让乡村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提升乡村教师职业保障力。
政治待遇方面,《意见》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研究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问题。为更多优秀乡村教师参与乡村治理、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多种渠道;加大荣誉表彰和宣传推介力度,向乡村教师倾斜;强调优化青年教师发展环境,促进专业成长,实施多种形式的乡村教师成长项目;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引导青年教师主动融入乡村社会。
经济待遇方面,《意见》强调工资待遇落实。确保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学校给予适当倾斜;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逐步完善乡村教师住房、医疗、救助等政策保障,不断提高乡村教师获得感。
通过这一系列措施的落实,乡村学校可以真正“留住”优秀教师,并且能够吸纳大批教师到农村任教。到那时,乡村学校的教育质量将会大幅度提升,乡村孩子在家门口就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城市学校也就不再人满为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