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发现,当前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虽已实现全覆盖,但一些地方责任督学的专业发展状况并不尽如人意。教育部2018年发布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报告》提到,“部分督学退休时间较长,年龄老化、信息技术不熟悉”,“部分地方责任督学工作水平有待提高”。时至今日,该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善,影响了挂牌督导的质量效能。
《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加强教育督导研究”,“培养壮大教育督导研究力量”。这对基层责任督学开展教育督导研究具有指导意义。
实际上,基层责任督学专业化水平不高,专业发展乏力,与基层教育督导研究“不给力”有很大关系。基层教育督导“零研究”,责任督学到校督导只好“半瓶醋”,难免出现“老头子、装样子、找碴子、混日子”的现象。
从实践层面看,工作研究是教育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督导工作也不例外。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有顶层设计,但“摸着石头过河”的特征明显。在新形势新任务下,“摸”就意味着研究,教育督导研究应该成为挂牌督导的鲜明特征和组成部分。
基于以上认识,要想推进基层责任督学专业发展,实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正常化,必须组织基层责任督学扎实开展教育督导研究。
首先,要加强基层教育督导研究组织建设。教育督导研究的力量来源于教育督导研究组织。从现有的教育督导组织架构看,服务基层责任督学的教育督导机构是基层责任督学开展教育督导研究的领导组织主体,是“发动机”,督学责任区则是研训基地。教育督导机构可依托教育督导学会,通过举办基层责任督学教育督导论坛、沙龙、研讨会、研修班等形式开展教育督导研究。
其次,要建立基层教育督导研究的工作机制,这是基层教育督导研究常态化运转的重要保证。要建立以挂牌督导实际需求为导向、以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为主体、以挂牌督导工作研究为核心、以“教育督导机构+督学责任区”为责任主体的教育督导研究运行工作机制,在基层教育督导研究的计划制定、主题确定、工作例会、研训研修、成果展示、评比表彰、工作总结等机制建设方面做出有效探索。同时,还可辅助建立教育督导课题研究工作机制、教育督导学会运转机制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共享互补机制等。
再次,要为基层教育督导研究提供经费支持。《教育督导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规定:“各地要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专项经费。”地方政府应该把基层教育督导研究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教育督导研究提供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经费和常规工作经费等。若条件允许,还应设立专项工作经费,用于支持重大教育督导研究项目的实施。同时,还应畅通经费使用渠道,严格经费管理,确保基层督学教育督导研究经费专款专用,用足用好。
最后,基层责任督学要培养教育督导研究的行动自觉。在组织、机制、经费得到充分保障后,有效开展教育督导研究的关键在于责任督学要有行动自觉。责任督学,尤其是专职责任督学,要主动告别“闲心”“官念”,满腔热情地拥抱教育督导事业,甩开袖子加油干,重回“激情燃烧的岁月”;要主动走进校园、村镇、社区,走近师生公众,脚踏中国教育督导大地,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问题”当“课题”,将开展教育督导研究化为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