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发布《关于建立全市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联防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提出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形成“分工+联动”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对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的突出矛盾及典型敏感案件要及时化解和妥善解决,保障中小学生、幼儿的合法权益。青岛十部门“牵手”联合治理校园周边安全,站位高、架构清、职责明,但有效治理校园及周边安全还需在制度机制框架下进一步抓实抓细。
一是学生安全教育要“管心”。安全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但中小学普遍存在课程不健全、形式单一、成效不明显的问题。要让学生真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必须在整体构建安全教育课程体系的同时,结合不同学段特点,因地制宜,设置具体教育内容。学生安全教育要“入心入脑”,形式和途径十分关键。要在深入研究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学生认知特点的基础上,通过“微主题”教育、体验式教育、模拟演练等方式,引导学生树立和强化安全意识,正确处理个体生命与自我、他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了解保障安全的方法并掌握一定的技能。
二是学校“三防”建设要“管用”。2015年3月,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对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督导巡查与责任追究机制建设提出了16条规范性要求。遗憾的是,部分中小学在学校建设、维修过程中忽视了这一规范,在人员配备、设施配建安装上“各自为标”“灵活变更”,导致“三防”做在图(纸)上、挂在墙上的现象较为普遍。比如,学校专职保安员普遍不达标且年龄偏大,门卫值班室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教学楼和宿舍入口等场所的视频图像采集装置成了摆设,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就会出现不能用、不会用、胡乱用。再如,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对学校主要岗位安全职责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性要求,其中,班主任要“保证晨午检专时专用,仔细查看学生精神和身体状态,认真记录,及时上报”。但是,安全职责只有在当前疫情防控上升到“全民战争”的形势下才被高度重视并落实,能否成为今后学校安全工作常规还有待检验。
三是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要“管全”。校园安全是“易碎品”,除了要高度重视并防范内部安全隐患,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更要全面细致。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安全区域内明确“三个禁止”,即禁止新建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设施,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娱乐、彩票专营等营业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并要求公安机关健全日常巡逻防控制度,优先布设视频监控系统。这些规定的落实迫切需要多部门分工、联动,切实加强源头管控和实际排查的频次、力度,切实把学校及周边危及师生安全的人、事、物查清楚、管控好。一些地区发生的校园环境安全事件、师生人身伤害事件和学生欺凌事件都以血的教训提醒我们,校园及周边任何一处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都是重大安全风险点。唯有强化部门联查联防联控机制,健全“一校一策、一校一案、一校一清单”制度,才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应对”能力。
安全是学校的头等大事,没有安全,教育改革发展无从谈起,学生成长成才也无从谈起。青岛市以“分工+联动”机制狠抓校园及周边安全,体现了政府治理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各责任主体抓实抓细安全工作,容不得半点懈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