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晚报》消息,北京市将以“区管校聘”为总抓手,逐步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以降低岗位等级或调整岗位聘用。此举将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区域共享”再添新动力。
长期以来,各地教师队伍普遍存在“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广受社会诟病,既影响教育教学质量,也影响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活力。北京市教委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破解难题,其标本意义在于给教师群体传递了压力,让他们充分认识到未来教师岗位会由“稳定”转向“不稳定”,唯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方能守住“铁饭碗”。
毋庸置疑,教师退出机制绝不是仅靠出台一个单项制度就能完全建立起来的,需要秉持系统思维,重点是完善配套制度,坚持立体推进。在推进过程中,要试点示范、总结经验、逐步推开、稳步实施。譬如,需要建立健全不同学段教师的工作量标准,科学合理核定各个学校的教师岗位,需要对标岗位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竞岗机制,需要建立健全教师退出后学习培训机制,需要打通教师退出后的“救济渠道”,等等。同时,要尊重教师群体的特点和育人的要求,不能犯单边冒进主义的错误,决不能因为改革推进而影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与定力。
任何制度的设置,都是为了解决现实问题,需要建立在一定经济和社会基础之上,也会带来不同的社会反响。笔者以为,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其前提是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浓厚,教师有很强的职业认同感、幸福感,教师队伍的收入与付出成正比。否则,就背离了实行教师退出机制的初衷——增进教师队伍活力,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如果本就没有人愿意当教师,再出台退出机制,只会“雪上加霜”,让教师行业的吸引力降到“冰点”,难免会出现教师群体集体“大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