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宁夏近日出台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等三个文件,划定临危擅离职守、歧视、侮辱、猥亵学生等十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红线”,并明确对应处理种类。(1月3日 新华网)
近些年,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立德树人初心,潜心教书育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整体良好。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教师有偿补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非廉洁从教等有违师德师风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问题教师频现,严重影响了教师群体的整体形象。宁夏出台三个文件,旨在为师德师风建设立规,以指导学校念好师德师风“紧箍咒”,筑牢师德师风“防护墙”。
笔者认为,在对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大力彰显的同时,也要敢于对有违师德师风的问题教师说不,频繁“亮鞭”、大胆“亮剑”。
一些相对薄弱的基层学校受师资紧张困扰,对问题教师主要靠“哄”,生怕说多了、批评重了,这些教师甩脸子、撂挑子不干。教师出了问题,也是尽量打掩护,讲人情,处置失之于宽、松、软。久而久之,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无所作为,形成好人主义盛行、老好好思想当家的局面,一些小问题渐渐积累成大问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下降。而敢于对问题教师“亮剑”,正是破除基层学校低端发展的利器。
实际上,基层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应重在平时。对一些教师的小问题,如备课书写潦草、上课迟到、讲课不用普通话等,学校管理人员要及时提醒,防微杜渐,不要让小问题积累成大事故。对一些疑似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要与教师共同分析研判,在具体问题上划清师德师风“红线”。平时对师德师风问题多一些“婆婆妈妈”,多提醒,说到位,师德师风建设才能入脑入心,形成常态。
学校还要建立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制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平时积累、月度“短评”、学期“中评”、学年“总评”的师德师风评价机制,并强化结果运用,让师德师风建设看得见、抓得牢、有成效。
敢于对问题教师“亮剑”,是学校管理的应有之义。学校要建立师德师风建设相关细则,把规矩摆在前面,对违反师德师风师纪的教师绝不迁就,大胆“亮剑”。要根据师德师风建设的“校内法”(党员依据党规党纪),做出处理决定,并记录在案,作为师德师风考评的参考。对于超出学校处理能力之事,要整理相关材料,报请上级机关处理,绝不遮掩护短。
当然,处理问题教师,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确保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能成为教师精神成长、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