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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学校职称评审的自由裁量权亟待规范

时下,正值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季,无论参评与否,职称都是近期教师们热议的话题。实行“评聘合一”,各校必须限定岗位数,校内竞争出线的教师才能报送材料,参加上一级的评审。如此一来,同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

由于职称评审的权限进一步下放,基层学校拥有了前所未有的自由裁量权。据了解,某地两所学校确定参评教师人选的标准、方式、程序不尽相同:一所学校根据参评教师的材料,当着参评教师面逐项打分,教师当场签名确认;而另一所学校对参评材料讳莫如深,参评教师的分数由学校推荐委员会审核和打分,至于因何得分、得多少分、为什么扣分,学校一概以上级文件并未要求公开为由回避教师的质疑。

表面来看,两所学校都不存在失职或越权行为,因为上级的操作指引确实没有明确要求,基层学校必须公开参评教师的量化评分材料并当场打分。公开与否,如何打分,决定权在学校。但是,同一辖区的两所同学段学校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操作方法,不能不说是对职称评审权威性和公信力的折损。对于参评教师来说,上级文件严格要求保障的知情权出现了可伸缩的区分,这已不仅仅是工作方式或风格的问题,而是关系到教师队伍人心向背的声誉问题。

基层学校在执行和落实上级文件的过程中出现两种思维:秉持着“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思想,公开当面打分;坚持“法无授权即禁止”的宗旨,闭门赋分。孰优孰劣不是单纯用对错可以判定的,但由此引发的权力空白地带学校应如何裁量的现实问题,亟待正视和规范。

具体到职称评审的相关流程,在充分授权的基础上,上级人事部门应加强指导和服务。比如,参评教师量化评分是否公开并有源可查的问题,是评审过程的关键步骤和敏感环节,完全由基层学校自由裁量,恐怕有当“甩手掌柜”之嫌,也难免让人产生矛盾交由基层化解的“懒政”联想。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上级人事部门必须有明确的责任担当,给基层学校清晰无误的指引,尽量缩小权力空白地带,避免出现“同一事项,两种方式”的局面。

同时,基层学校必须严于用权,慎于用权。学校不同于行政机关,缺乏足够的权力运用的方法和经验。被授予超出承受范围的权力,很多学校会无所适从。学校要将权力用好,除了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外,还要问计于“民”。只有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优势,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走弯路、栽跟头,才能真正以理服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职称评审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整个教师队伍的精气神,评审程序透明,操作方式规范,评审结果才能经得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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