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湖区教育局就三墩小学学生视力低于5.0不能评三好学生一事进行了回应:三墩小学根据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在评选三好学生时将学生的视力情况纳入考核。对视力要求的表述中,视力在5.0以上的可参评,视力如果在5.0以下,一学期来视力没有退步的,同样也可参评,并不如网上断章取义所说的5.0以下一律不得参评。
三好学生,是中小学授予优秀学生的一种荣誉称号。“三好”是指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三好学生,自1954年开始评选以来,一直是学生追求的目标和荣誉,也成为人们心目中“好孩子、好学生”的同义语。
身体好是指什么?一般情况下,各学校坚持的标准是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活动,“两操一课”表现认真,成绩优秀,有自觉锻炼的好习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而“两操”的其中之一就是指眼保健操,“锻炼好习惯”,包括用眼、“炼眼”习惯。
从这个意义来说,三墩小学将学生视力要在5.0以上纳入“三好”评选要求,是完全符合“三好”要义的,其“视力如果在5.0以下,一学期来视力没有退步的,同样也可参评”,也是与学生实际情况相适应的。
此事之所以引发关注,是因为许多人对眼睛的认识存有误区。
一个人如果拄上了拐杖,坐上了轮椅,那就标志着这个人的腿脚出了问题,就是残疾人了。可是,在大多数人看来,一个人唯有眼睛失明才算是残疾,而对近视并不担心,不仅不担心,还引以为自豪,认为近视是一件“好事”,是读书刻苦的象征,近视不耽误吃,不耽误穿,戴上眼镜问题就解决了,无关身体健康,这实是在一种偏见。
眼近视了,就如腿脚出了毛病一样。戴上眼镜,就如同眼睛拄上了拐杖、坐上了轮椅。
近年来,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不断攀升,近视低龄化、重度化日益严重,已成为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为此,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2018年8月联合印发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将防控孩子近视作为重要工作,明确了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学生、政府相关部门应采取的防控措施。在此大背景下,西湖三墩小学将学生视力情况纳入“三好”评选条件,不仅合乎“三好”要义,更是对《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是对学生的健康负责,对学生的未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