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普通高校要强化面向全体学生的普及艺术教育。每位学生须修满学校规定的公共艺术课程学分方能毕业。
长期以来,我国始终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导向,培养了大批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但从现实来看,这“五育”还不够均衡协调。从高校“美育”的角度来讲,还存在“三个不适应”:一是与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二是与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还不相适应,三是与满足广大青年学生对优质丰富美育资源的期盼还不相适应。
《意见》提出,普通高校要强化面向全体学生的普及艺术教育。在教学改革方面,要促进高校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和劳动教育相融合,与各学科专业教学、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推动美育协同创新。也就是说,美育既要单独设课,也不能孤立存在和开展,而是要像盐一样融入到其他“菜品”之中,让学生在生动丰富的美育环境中,通过言传身教、耳濡目染、感知体验等过程,成长为一个心地善良的贵族,知识渊博的智者,内心强大的勇士。
2017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这里说的虽然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但对高校美育工作也有指导作用。在我看来,高校美育既要开设专门的美学艺术类课程,增强学生对美的体验、理解和认知,但又不能局限于此。还要将“美”的教育融入全员、全过程、全方位。
一是融入全员。“美育”既是美学专业课老师的事,也是其他教职工乃至其他有关人员的事。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全员育人”是指由学校、家庭、社会、学生组成的“四位一体”的育人机制。就此而言,学校的专业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党政管理干部、“两课”专业教师、图书馆工作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家庭的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社会上的知名人士、优秀校友等;学生中的先进分子等,都可以成为“美育”的实施主体。从这个角度来讲,“美育”不能局限在校园内,停留在少数美学教师的授课层面,而是要结合贯彻落实“开放”办学的生动实践,大力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学生之间的协同联动,使全员美育落地生根。
二是融入全过程。“美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大学四年的事,甚至是一辈子的事,需要持之以恒地修炼。单从大学教育的角度来讲,是指学生一进校门到毕业,从每个学期开学到结束,从双休日到寒暑假,学校都要精心安排美育教育,贯穿始终。也就是说,“美育”不只是一两门美学专业课的事,它应当贯穿学生在校学习的四年或更长时间。从入学之初的新生教育,到上学期间的专业教育,再到离校时的毕业教育;从课堂理论教学,到社会实践教学;从专业知识传授,到体育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应该让“美育”无时不在,有效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这就需要学校加强美育引导,构筑全过程美育展开的体制机制,让美育工作贯穿大学始终。
三是融入全方位。全方位育人是指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教育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校园内部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勤工助学、学生社团活动、公益活动、校园文化建设以及校外的社会媒体宣传、文艺创作、广播电影电视、生态文明建设等,将思想政治教育和美育寓于其中。就此而言,包括美育在内的全方位育人,不只是学校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从校园内部来讲,应当看到,学校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中心工作是教育教学。但还包括后勤、教辅、安保等其他工作,在这些非直接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也要融入“美”学元素。如何融入?首要的就是培养和增强这些领域教职工的育人意识和美学修养,增强其作为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感使命感,使其知美、懂美,进而自觉担负起“美育”使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