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初,学校重新修订了《教师考勤制度》,并在教师会上宣布。新修订的制度加大了教师请病事假的绩效工资扣罚力度:事假由原先的每天扣罚50元增加到80元,病假由原先的每天扣罚25元增加到50元,而住院期间每天扣罚增加到10元。
对此,教师认为学校扣罚过重,意见很大。学校给出的答复是:一、教师频繁请假,给教育教学带来影响;二、随着教师工资上调,考勤扣罚理应随之增加。有教师提出,请病假、事假也是实在没办法,谁也不愿意为此耽误教学,学校加大扣罚不近情理,而学校给的答复是: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笔者不解的是,基层学校修订《教师考勤制度》,加大扣罚力度究竟依据什么?是上级的文件精神还是学校领导一言堂?如果是上级文件精神,教师并没有见到,如果是仅凭领导独说为大,很显然缺乏民主管理的意识,最起码要提前收集民意,了解教师对加大考勤扣罚的看法。
在和其他基层学校同行交流后得知,各校在扣罚教师请假绩效工资的做法上不尽相同,请事假一天有的扣30元,有的扣40元,共同之处就是逐步增加扣罚力度。这就说明上级主管部门并没有对教师加大考勤扣罚的文件依据,扣多少,怎样扣都是由学校说了算,学校领导的想法成了一道道必须执行的“圣旨”,如此下去规范办学岂不成了一句空话?
以教师工资逐步上调为由,加大考勤扣罚力度显然缺乏依据,因为在《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规里并没有出现这样的规定。在1994年1月1日颁布的《教师法》里明文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另据2016年11月国务院下发的《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调整方案》中有关内容:优化教师工资结构,取消扣除绩效工资30%的做法,将这部分绩效独立,设为“绩效奖励奖”,鼓励奋战在讲台上的教师,劳者多得。这种鼓励性的改革方案既有章可循,又有助于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笔者在和有些基层学校领导交谈中得知,学校加大对教师的考勤扣罚力度也是无奈之举: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学校一旦有教师请病假或事假,给学生上课就成了摆在面前的大问题,学生的课程一天也耽误不起,但学校又抽不出多余教师来顶替请假的教师,学校加大请假扣罚力度实在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笔者认为,学校用考勤制度重罚教师不如在奖励机制上下功夫,教师更乐意接受,效果也会更好些。比如设立全勤奖,鼓励教师少请假,把精力全部投入到教学中来。
实际上,从教师内心出发,没有谁愿意无故请假。因为请假返校后还得完成落下的教学任务(除了请产假或长期病假,学校重新聘用代课人员),否则就是违反了《教育法》规定:教师有义务按时完成教学任务;而期末也会被学校考核为不合格。所以,学校完全没有必要在考勤上加大重罚力度。从另一个角度分析,教师出现身体上的不适要请假也是没有办法,无论每天扣罚多少还是要以治病为重。
要解决因学校请假制度引发的矛盾,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也责无旁贷。一方面要结合实际尽快出台或修订教职工请假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基层学校有关教职工请假的制度,纠正偏差;另一方面,要想方设法补充基层学校的师资力量,这一点是最重要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笔者所在的学校有位教师即将请三个月产假,学校正为更下一步的任课安排犯愁,上级部门已经明确给予答复:无人可派,学校自己想办法。学校如果聘用临时代课人员,一方面会引起家长的不满,另一方面,经费保障也有困难。据悉,类似情况在其他学校也同样存在。无奈之下,有的学校只好将已经退休的教师又招聘回来,弥补因教师请假的空缺,但这样是否能够让家长满意,让学生放心呢?
师资力量相对薄弱一直困扰着乡村教育的发展,随着国家二胎政策的放开,女性教师占绝大多数的乡村学校也面临较大的教师缺口,这无形中加剧了学校管理的难度。应对困局,既需要学校因地制宜,智慧管理;也呼唤教育主管部门充实基层学校的师资队伍,保证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