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教育督导及有关部门要重视督导结果和责任督学建议,将其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要真正能够发挥“督促、检查、评估、指导”的作用,就必须强化督导结果的运用。否则,就会流于形式而失去督导的权威性。
因此,只有强化督导结果运用,才能调动学校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积极性,才能让督导工作切实为教育内涵发展保驾护航。挂牌督导结果的运用与否,运用是否有效、高效,关乎挂牌督导的成败,是挂牌督导的关键一环。
县(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是挂牌督导结果的“最大用户”,用好挂牌督导结果的指挥棒能够盘活教育管理资源,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推动县(区)中小学校均衡发展,整体提升。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运用挂牌督导结果上却存在着“四不”现象,很可能会导致挂牌督导的低效运转乃至空转,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不敢用”。不敢用者,追求工作的四平八稳,只要上面没有红头文件,没有具体指示,就不敢先行先试;即便有了文件,没有参照“模板”,也先观望等待,等别人试验好了,再跟着学。这类官员是“懒政”的“官油子”。
“不愿用”。移交评价权,看似容易,实际却不情愿。教育行政部门的惯性评价是权威和权力的象征,同时,以“评”促“管”是一种常态。本是自己评价“自己的孩子”,改由“邻居”来评价。权力生生被切下一块来,不适应也不习惯,甚至还会失去“管”的“抓手”,所以“不愿意”。
“不会用”。学校有发展差异,挂牌督导,评价标准相对单一,很难照顾到这种差异。这样,得出的评价结果往往不能反映学校实际努力的程度。那么,评价结果出来了,摆到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面前不会用。由于区域内学校发展基础差异很大,用好评价结果能调动广大校长的工作积极性,用不好会形成“干的不如看的”的尴尬局面,损伤大家的积极性。
“不能用”。目前,挂牌督导评估技术和手段不够丰富,挂牌督导工作程序不够严格,责任督学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一些责任督学还有“老好好”“和为贵”等思想。这些都可能影响到挂牌督导过程中的信息采集、分析与判断,导致挂牌督导结果“失真”或者说有水分,进而使挂牌督导实效性和权威性大打折扣。
挂牌督导结果是指挥棒,具有导向激励作用。想要用好挂牌督导结果,就是要向“四不”现象说“不”,让挂牌督导结果发出“好声音”。当然,对县(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胆魄、勇气与智慧都是不小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