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一中学老师要求两名学生蹲着反思并光脚架在学生背上的事件刚被曝光,浙江又传出一中学教师打骂学生,甚至让学生下跪,导致学生联名要求换老师的新闻。面对接连发生的教师体罚学生事件,人们不禁要追问:在“教师不得体罚学生”已是常识的今天,为何还屡屡有教师体罚学生?
如果说在法制意识和师生平等观念相对淡薄的年代,教师凭借施教者的威权体罚学生可以被理解的话,那么在《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诸多法规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情形下,在社会舆论高度关注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辱骂学生随时有遭曝光的危险处境下,尤其是近年来依法治国、依法治教在逐步推进的形势下,竟然还有教师做出这类与教师应有行为相违背之事,让人感到不解。
或许,一些人会觉得这缘于少数教师素质低下,缺乏应有常识。以笔者之见,教师的素质修养固然是一个直接因素,但并非是看待教师体罚学生现象的关键。试想,现在的教师哪一个不是正规高等院校毕业?而对受过良好教育的教师,说他们缺乏基本的常识显得牵强。要知道,一些教师常常戏谑地相互调侃:“一巴掌下去就触犯了五个法(指《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为了别人的孩子去犯法甚至丢饭碗真是太不值了!”可见,教师们对自己的行为应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还是有数的。
话虽这样说,但在关键时刻,仍会有不少教师忍不住“犯浑”。很多时候,并不是他们不知道不能体罚学生,更不是有谁喜欢体罚学生,而是无奈之下一时情急而已。何以如此呢?作为一位从教近二十年、担任班主任十几年的教师,笔者对此深有感触。
看看现在的中小学,虽然有政教处之类的管理机构,但在通常情况下,真正管理学生的当属一线教师(尤其是班主任)。活泼好动、个性迥异的青少年学生,难免会触犯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这时教师当然要进行教育。一般情况下,教师会“有话好好说”,帮助学生认识问题。可一旦学生较为顽劣,既不能一推了之交给政教处,又很难好好沟通进行说服教育,如果再加上几件事情缠杂在一起,部分教师就很容易失去耐心,那些性格比较冲动的教师,可能会失控,体罚也就在所难免。
实事求是地说,教师体罚学生,冲在前头扮演“执法者”角色,既没有资格,又代表不了学校意志,更缺失相关法律依据,根本不是他们该做的事。因此,要想根除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除了教师要加强学习、提升修养之外,更需建立完善的惩处机制,这也是建立现代学校的应有之义。在这方面,国外的一些现代学校,通过建立完善的惩处机制来防止教师体罚学生,维护学生人身权利,很值得我们借鉴学习。只有让体罚学生的教师尝到被惩处的后果,他们才能有所顾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