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京一中国际部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辩论会。辩论会的主题为:“高中生校园里该不该带手机?”辩论双方均为国际部的学生和家长。经过一番唇枪舌战,学生和家长终于在“带手机进校园”这件事上达成一致。(11月9日红星新闻)
面对这场辩论,教师、家长最感兴趣的是最终结果,也就是手机到底该带还是不该带。这一问题通过辩论得到了的答案,那么,诸如早恋、厌学、叛逆等问题,我们怎么去寻找答案呢?这些问题本身有统一、标准的答案吗?因此,笔者以为,大家最该关注的不应是辩论的最终结果,而是应该如何看待解决问题的方式——校园辩论本身。
何谓“辩论”?《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的解释为“彼此用一定的理由来说明自己对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以便最后得到正确的的认识和共同的意见”;在希腊文里,辩论的意义就是“对真理的共同探讨”。辩论具有双方性,单方的表达只能称之为议论。辩论中,双方通过观点交锋、智慧碰撞,使知识得以澄清、道理得以彰显、观点得以阐明、价值得以引领。所谓“真理越辨越明”正是此意。
辩论,不是谩骂,不是撒泼,不是斗殴,它是一种对个人综合能力要求极高的智力活动,参与它需要丰富的知识贮备、敏锐的洞察能力、严谨的思维能力、良好的应变能力、高超的语言技巧等。正因如此,辨论成了高层次、高学历、高智商人群的专利,中小学、中小学生似乎与之无关。
不可否认,高层次的辩论总是围绕学术、道德、哲学等重大高深问题展开讨论。从这个角度上讲,确实与中小学无关。但中小学有众多值得辩论的问题。如何正确看待同学间的友谊;男女生间的正常交往界线在哪儿;如何处理学习和业余爱好的关系;如何看待他人对自己的评价;在孩子的成长中,家长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教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家校合作到底是家长配合学校教育,还是学校指导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等等。
或许有人认为,这些问题已经有了现成的答案,根本没有组织孩子辨论的必要。我们把现成的答案转换成经验要求学生记住,固化为规条让学生去执行。在学校忙于总结经验,制定规条和督促落实的过程中,孩子们的感受被忽略了,表达的机会被剥夺了,丰富知识、提升各种能力的机会溜走了。更重要的是,我们了解孩子想法的机会也丧失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小学适时开展辩论会还是很有必要的。
在中小学开展辨论会,应该针对不同学段提供不同的辨论话题。不同年龄段有不同的认知任务、认知困惑、认知水平,小学与初中的辨题不可能相同,小学低学段、中学段和高学段的辨题也各不相同。所以,教师平时应注意收集与学生相关且学生感兴趣的话题,多组织学生展开辨论。
在中小学开展辩论会,不宜要求太高,不应追求正确答案、唯一答案,应以培养学生的沟通理解能力为主。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表达意识,让学生敢于表达自己的感受、观点。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倾听能力、倾听意识,让学生有意识地倾听他人的观点,理解他人的观点。
辩论会是实现深度沟通、理性沟通的有效方式。中小学应开展不同群体间的辩论会,方便孩子与孩子之间、孩子与家长、孩子与教师、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家长之间相互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