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教委、首都精神文明办和北京市妇联印发的《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全市中小学要建立家长学校,实现建校率达100%。要以健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提升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为目标,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学校组织、家长参与、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9月21日新京报)
可以看出,北京市此次推进家校共育工作,决心很大,但要想把这项惠及万千家庭及未成年人成长的好事做实,还需采取必要的激励措施来推动。
一是要真正发挥三级家长委员会的作用,须让其有权有责有激励。从多年的实践来看,要想引导广大家长积极、有序、规范地参与学校教育教学与管理,就必须让家长委员列席学校与学生和家长利益攸关的校务、教务等重要会议,对于他们的建言献策,学校应给予高度重视并及时反馈答复,以此促进广大家长关注、支持家委会的建设与管理。每学期,对做出突出贡献和提出有价值建议的家委会成员进行表彰奖励,从而激发他们参与学校建设、管理的积极性。
二是用评选“好家长”等形式来激发家长参与家校共建的热情。如用每学期评选“合格家长”、“优秀家长”、“卓越家长”等来鼓励家长梯级成长,激发起家长的自尊心和荣誉感,从而积极主动地配合、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
三是要保障入户实地家访的成效,就要给教师必要的“车补”、工作量计算等实实在在的激励。教师入户实地家访,会产生打车、出车等费用,要负出一定的精力和时间,很多时候,占用的还是休息时间。因此,要想使教师真正沉下心来做好这项工作,不妨参照公务员“车补”办法,给家访教师以必要的“补贴”甚至“加班补助”,按一定比例,计入教师工作量,这既是合理,更是合情,会从内心激发起教师完成这项工作的积极性,使家访真正落到实处、见成效。
家长学校的健全与正常运作,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要让家长学校运作进入正常轨道,健全组织是前提,完善制度是保障,采取相应激励措施,激发家长、教师的主观能动性更不可或缺,这不仅关乎到相关工作能否真正落地,更关乎到工作的达成度及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