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校,老师和学生到底应该怎么交往?是否该划定必要的边界,设立必要的“区隔”?黑龙江大学社会学专业曲文勇教授认为,老师和学生的交往需要有学校作为“第三方”的干预,但完全交给“第三方”也不现实,还应当强调日常学习生活中师生双方的自律。尤其是教师,尽可能不要将自己的私生活透露给学生,私事也尽量不要麻烦学生。
近段时间,有关高校性侵以及学生与导师之间关系恶化后的极端事件屡现报端。这些虽为极端个例,但也却是不可忽视的事实,任其蔓延不仅有损高校教师及整个教育界的外部形象,还有损教师的师道尊严与职业认同,进而影响教育事业本身。因此,规范高校师生之间的交往行为显得迫切而重要。
首先,从学生的角度来看,上大学是来学知识的,而一些导师却让学生为自己跑腿办私事,如买饭、买书、去邮局取包裹、帮自己接孩子,甚至性侵学生,这显然已经有悖于师德师风的要求。其次,作为大学生,虽然已经成年,但在社会阅历、经验等方面由于涉世未深还存在很多盲区,与高校教师相比,显然处于劣势,再加上高校教师掌握着学业的考核权,这更加剧了师生之间交往的不公平性。从这个意义上说,规定教师与学生的交往边界是必须的。
其实,师生间正常交往与设立交往边界并不矛盾。在交往领域,如教学、教育帮扶、交往地点、交往时间等方面作一些规定,有利于教师提高自我认知、约束自我,预防师生间违规违德甚至违法事情的发生,有利于建立健康的师生关系。设立高校师生间的交往边界,不妨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建立规范制度,做到有规可循。长期以来,高校师生间的交往多是由自己把握尺度,是否违背师德及社会伦理道德往往以自我约束为主,没有相应的规范制度。随着当下一些不良问题的暴露,一些高校开始着手建立相关的规范制度,比如规定师生在交往中不能独处一室,必须有第三方在场等,这就对约束教师的行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要加强宣传力度,做到警钟长鸣。作为教师,对哪些事情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理应知悉,但懈怠心理、侥幸心理使得他们放松了对自我的要求。因此,学校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经常性地开展一些有关师德的教育与宣传活动,使教师潜意识里不断强化规范意识,克制自己的行为,紧绷师德规范这根红线不逾越。
三要加大惩处力度,做到违法必究。对违反师德的各种行为绝不姑息迁就,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惩处一起,营造不敢为、不能为的氛围。为此,学校可定期在学生中测评,让学生就教师的行为进行不记名评价,发现苗头及时制止,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当然,作为成年人的大学生也可以与教师有一些私人关系,为导师做一些互帮互助的私事,但高校教师必须与学生做好沟通,要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进行,而对诸如性侵等不道德的行为,要给自己常亮红线,坚持底线意识,维护健康的师生交往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