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大学校友在网上实名揭发原该校中文系教师沈阳对某女生性侵导致其自杀,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据2018年4月6日北京大学对外公布的“说明”显示,该校于1998年7月对沈阳已作出行政处分。目前南京大学回应称,绝不姑息任何师德、师风败坏问题。上海师范大学也发布声明称,终止与南大教授沈阳签订的校外兼职教师聘任协议。
沈阳作为一名高级知识分子和高等学府里的教授,其失范行为与教师立德树人的宗旨严重相悖,产生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其实,在全国高校里,沈阳教授事件并不是这类事件的首起。深究这类事件发生的原因,都和教育领域不完善的师德建设与监督体系、制度有关。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好“组合拳”。
学校应在教师引进环节中提高教师准入门槛,加强教师道德品质考察,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在日常的工作中,学校要经常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综合测评,认真组织开展学生评教和社会评教活动,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了解师生最新关系动态,通过发放师德师风调查问卷、设立意见征求箱等加强学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监督。同时,可以组织教师学习师德师风建设典型的先进事迹,建立起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当校园内发生有损于师德师风的行为时,要及时处理,对违背师德师风建设的教师要严加惩处,绝不姑息。
除了刻苦钻研学术、提高专业知识素养外,教师自身应发挥好为人师表的典范作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教师唯有拥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获得学生的尊重,与学生建立起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切不可利用职务之便,对学生做超出教师范围外的行为。同时,还要学习有关教育教学的法规规章,严守法律底线,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
与此同时,学生也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在尊师重教的同时,要学会保护自己。当自身利益遭到侵犯时,要敢于捍卫自己的话语权,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向某些教授的权威挑战,举报其不当行为。此外,国家也应颁布更加明确的规章制度,给师德建设定性,让教师认清法律底线,增强教师的守法意识。社会公众和媒体也应加强对教师师德的舆论监督,敢于揭发教师的失范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