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并明确指出,要全面提高职业院校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双师型的教师队伍。
职业院校教师的质量关系到职业教育人才的培养质量。上得了课堂,下得了车间;既能讲理论,又能做产品,这是对职业院校教师的基本要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培养出成千上万高素质的技能人才,努力实现“中国制造2025”,就离不开新时代、高素质、双师型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
严把入口关,制定双师型教师标准。设立职业院校教师入职门槛,制定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入职资格标准,从源头上提高职业院校教师质量。目前,对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尚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致使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无序失衡。事实上,我国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来源基本是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考,但学历专业上占优势并不代表行业企业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丰富。专业先天不足是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短板。《意见》中明确要求,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有条件的地方需研究制定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资格标准,探索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高度重视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的职业实践能力锻造,提升专业课教师的职业技能和职业能力。
严筑培训关,提升双师型教师质量。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离不开入职之后密集的培训。职业院校可通过组织专业课教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校本培训、市县级、省级、国家级培训,全面提高专业课教师的素质。鼓励行业企业积极参与,深化校企合作和产教深度融合,落实《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合理安排和调配好各个专业课教师的教学和企业实践,建立教师和企业人员双向交流机制,推动区域职业教育集团、中高职校际协同参与培训,着力营造双师型教师培育环境,积极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向制度化、系统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灵活开放的培养培训体系,助力提升职业院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建设水平。
严守招聘关,激活双师型教师潜能。《意见》指出,要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完善教师招聘办法,推动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职业院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要支持职业院校专设流动岗位,适应产业发展和参与全球产业竞争需求,大力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兼职任教。政府要着力改革职业教育教师管理体制,支持职业院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建立一批兼职教师特聘岗位,聘请企业高技能人才、工程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到职校任教。通过专兼职教师示范引领,促进专兼职教师协同育人、挖掘潜能、共同发展,切实提升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建设水平。
严肃评价关,凸显双师型教师特点。《意见》提出,要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双师型教师考核评价要充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长期以来,无论是人社、教育等主管部门,还是职业院校内部,对教师的考核评价一般都按照普通教育教师进行。考核评价职业院校教师理应遵循职业教育规律,体现职业院校教师工作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应该关注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改变职业教育教师职称评聘结构,奖励职业院校贡献突出的杰出人才,促进职业院校教师在岗位上获得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