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校长提出一个困扰其许久的问题:学校每年要开春秋季运动会,但由于人多场地小,基本上都是少数运动员竞技,绝大多数学生旁观,参与不进去,没项目的学生只有在本班同学出现时,才能兴奋一会儿。在这样有限的条件下,如何让田径运动会做到人人参与?
一些中小学出现“人多场地小、体育运动难开展”的问题,原因可能多种多样。比如,有的学校建设得早,规划本身有问题,操场面积原本就不达标;有的学校建设在城市人口集中、建筑物集中的区域,操场面积原本狭小,想重新规划改造,客观上缺乏空间条件;有的学校建设原本达标,但是随着学生人数的增加,按照人均活动面积计算就不达标了。
不管什么原因,就解决当下人多场地小的具体问题而言,有这样几种方案可供参考。一是化整为零,先按照不同年级,分期组织比赛,确保学生人人有参加机会。在这样的基础上,再集中各年级优秀选手进行竞技,让所有前期参赛过的学生组成啦啦队,加油助阵。这样做,可以保障学校春秋季运动会顺利进行,也能实现学生人人参与的目的。二是抛开在本校举办运动会的思路,与距离学校最近且操场面积大的兄弟学校联系,借场地,集中某个时间段开运动会。如果两所学校的规模小,考虑到影响所借学校正常上课,还可考虑合办运动会。三是与附近的公共体育运动场取得联系,借场地开运动会。具体如何选择,还得联系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办学场所环境。相对而言,化整为零的设想可能更加实用。
不过,以上方案并非长久之计。若想保障运动会开得成功,让所有的学生都如愿参与其中,学校应该向主管部门提出扩大运动场地的申请,按照办事程序,请上级主管部门帮助解决困难。
我国的教育法规定,设立学校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学校的基本建设要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归地方政府管理。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政府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所建学校要合乎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也要求,要切实保障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要重视体育教育设施的建设。因此,地方政府应该依法承担建设学校的责任。
早在1982年,教育部《城市一般中小学学校建设规划面积定额》就规定了中学生均体育活动场地面积。随着《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国家标准》以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落实与评估的推动,各地教育部门先后都制定了中小学建设标准,依据不同办学规模,提出了运动场的具体标准以及跑道标准,确保学生用充足空间的活动场所。也就是说,监督有关部门依法建设学校,按照国家标准建设,是教育部门的职责。
学校要彻底解决人多场地小的办学矛盾,不能靠临时想办法,而必须依靠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等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