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11月2日下午,陕西绥德中学举办高三年级成人礼,而在当天上午,高三学生家长被召集开家长会,并由各班家长委员会出面收钱,称这个钱是给老师的“辛苦费”。对此,该校校长称,学校对收费的事情毫不知情。(11月3日华商报)
教育系统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已久,也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规范办学行为的重点工作。2015年,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强调要坚决严明各项纪律和规矩,全面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坚决消除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现象。可以说,经过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齐抓共管,共同努力,学校乱收费现象得到了全面遏制,教育风气得到了明显好转。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补课收费被上级明令禁止,一些学校便想着法儿变相收费。绥德中学所谓的给老师的“辛苦费”,或是捐资助学费,实质上就是乱收费。高中阶段学费是经过教育主管部门以及物价部门核准的,除了规定范围内的收费都属于违规之列,老师的“辛苦费”,虽然是由家长委员会收取,却无依无据,其乱收费的性质不容质疑。
高三一千多名学生,每位学生至少交五百,总计五十万元,数目之大,范围之广,学校领导怎么可能不知道?显而易见,对于这样的“乱收费”,学校管理者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不知道而已。但管理者之所以默许这种行为,其实也有其苦衷。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实行“八项规定”,基层学校乱发津贴、乱发补助等现象得到了纠正。这对于工资收入分配公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产生一系列消极因素。诸如,高三老师加班加点,额外补课,付出了大量精力,如若没有相应的津贴与补助的话,那么教师教学的热情很难持续。权衡之下,按照思维惯性,学校管理者唯有想出变通之术,以维持现状,保证教师的教学激情,稳定高考成绩。如此,挂着捐资助学之名的“辛苦费”便应运而生了。
不管怎么样,这样的“辛苦费”都严重违反规范办学政策,损害了学生利益,应当坚决制止与纠正。同时,学校管理者也应当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摒弃以时间换高分,以补课抓质量的错误做法。坚持从课程改革入手,努力向课堂要效益,切实轻负提质,释放学生学习的潜力,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而非盲目补课,实施题海战术。
当然,对于一部分学习困难的学生来说,他们有校外补课的需求,而一部分教师又有额外补课的精力,如何架起二者桥梁,以正规的渠道,切实发挥教师的作用,形成良性的家教市场,规范教师辅导行为,这也是教育主管部门需要正视的问题。如不然,乱补课、乱收费治理终究治根不治本,变相补课、变相收费的行为仍然层出不穷,屡禁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