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平凉市召开的第二届中国农村小规模学校联盟年会上,甘肃省教育厅负责人表示,在确保小规模学校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正在全面推动小规模学校发展。近年来,甘肃省出台了《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保留和设置必要的教学点,防止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辍学。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办好小规模学校成了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课题。(10月26日甘肃日报)
众所周知,2012年9月,我国提出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采取多种措施办好村小和教学点,农村教育由此进入“后撤点并校”时代。在农村撤点并校被叫停之后,小规模学校已经成为许多地区乡村教育的常态形式,百人以下的学校占到绝大多数。
据统计,2015年甘肃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学点共有1.3万余个,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9500多所、教学点4000多个。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百人以下的小学包括教学点达8300个,只有一个学生的教学点有219个,只有一个教师的教学点有1190个,而且这些数字呈增长趋势。由于农村学生大量向城镇和县城集中,“城满、乡弱、村空”的尴尬情形成为困扰当下教育的一个大问题。农村学校,尤其是小规模学校的何去何从成为人们的心头之痛。
实事求是地说,当初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的初衷并不存在问题,从生源的减少、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等方面考虑,“撤点并校”也是大势所趋。只可惜地方政府常常断章取义,甚至于罔顾现实搞“一刀切”,以致问题丛生。正是认识到执行过程中存在工作简单化、程序不规范,以及撤并后办学条件没有跟上等诸多问题,才做出了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弥补性决策。如此一来,又导致了教学点林立的新问题,除了不利于教育资源合理配置之外,寥寥几个学生的教学点如何确保教学质量更令人担忧。
以笔者之见,教学点本身的存亡倒不需要过分关注,只要顺其自然即可。试想,但凡条件许可,又有谁不想让孩子到规模大一些、师资力量更雄厚的中心学校享受更好的教育呢?留在教学点的孩子,基本上都是出于无奈而不得不留下来的,当然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确保其受教育的权利。换而言之,在城镇化大潮的冲击下,教学点的存亡当尽可能遵循自然消亡原则,不需要另生枝节。因此,在教学点还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依然存在的情况下,我们最需要关注的是如何确保其教学质量,让村校“小而美”,力争使每一位孩子都能获得身心健康发展。
基于此,甘肃省对小规模学校实行重点项目倾斜、经费倾斜、师资倾斜等一系列扶助措施。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在师资配备上向小规模学校倾斜,大力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确保农村学生就近上学。同时,还将探索小规模学校学制方面的改革,在一些地区实行“三六学制”或“四五学制”,即小学前三年或四年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后半段到中心学校或是县城学校寄宿,以此来全面提升小规模学校教学质量,缩小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的差距。
除了地方的主动探索,中央也应拿出专项经费,建立全国统一的津贴制度,解决农村教师(尤其是教学点教师)待遇低的问题,让他们安心从教。去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葛剑雄发表了关于农村教育的考察手记,提出制约农村教育的关键问题之一是待遇太低,吸引不了人才。他建议要成倍地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要让农村教师成为一个让人羡慕的职业,大学毕业生抢着去。只有在国家下决心大幅度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的基础上,才能淘汰那些不合格的老师,切实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力争将义务教育办成世界一流。
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2012》也给出了类似的解答:据调查,针对“到底多高的工资,才能吸引师范毕业生去农村”,初期月工资达到3001元到4000元时,就有79.4%的受访大学生表示愿意去农村任教;如果工资达到4001元到5000元,88.07%的大学生都愿意下到农村。也就是说,如果工资水平达到4000元以上,我国乡村教师这一教育“短板”问题即可得到解决。
当然,作为教学点的教师,也要以“最后一课”的精神上好每一堂课。在各种行业中,教育相对而言是最依赖从业者自觉性的特殊行业。教师们常常称自己吃的是良心饭,尤其是寥寥数人的教学点,教师很容易放松要求,甚至随意应付,蒙混过日。除了负有管理职责的中心学校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之外,教师本身的自觉自律也同样不可缺失。在相对缺乏竞争和监管的情形下,更需要教师以“最后一课”的精神,怀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上好每一堂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