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体育大学发布通知称,将对学校内正在运营的新媒体平台进行整治,要求校内各单位(院系)或个人开设、运营的微博、微信公众号向学校宣传部进行备案,未备案的信息平台将被“清理”。此举引起了北体大部分同学的不满,认为学校管理校内新媒体的方式“过于粗暴”,“限制了同学们发表言论”。而学校工作人员称,现在校内新媒体日益发达,舆论环境也比较复杂,因此,对校内单位、个人运营的微信、微博等公共信息平台进行管理是很有必要的。还表示,学校此举的出发点是好的,主要是“出于对学生的保护”,备案后这些公共信息平台仍可正常运营,同学们可以对学校有负面的批评,也可以吐槽、发泄,但请同学们“能够把握一个度”。
这一措施对学生有怎样的“保护价值”我们无从知晓,不管学校怎样美化其出发点,都无法回避一个事实,那就是学校这种管理措施,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大学有权制订校规,但校规必须与国家法律法规一致,不能侵犯国家法律规定的每个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
大学生个人开设自媒体平台,在平台上发布信息和自己的观点,是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的,如果其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自会被追究责任,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常识。大学可以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告诉他们要文明上网,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理性发表自己的看法,但不能为学生设限。
从目前看,学校有关部门的做法,采用的是行政命令方式,事先并没有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这从校规制订的程序看上,就存在问题。一所学校要发布针对学生的规定,必须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如果没有这一过程,就很可能会以少数人的意志,干涉所有学生的正常权利。这样出台规定,说明大学本身就缺乏民主管理。
尤其令人忧虑的是,大学的育人目标当是培养具有独立人格、自由思想的合格社会公民,这要求大学允许、鼓励学生具有批判和质疑精神,而当前有一些大学,却不允许学生批评、质疑。对于学生批评、质疑学校办学的做法,更是耿耿于怀,认为这有损学校形象,影响了领导的政绩。据报道,北体大在回应要求学生自媒体备案时称,同学们可以对学校有负面的批评,也可以吐槽、发泄,但请同学们“能够把握一个度”。这已经把意思传递得很明显了,就是希望学生不再对学校进行批评,对于学生发布的批评,学校也是会进行审核的。事实上,把批评定义为负面批评,就可看出大学对批评的态度。批评也是建设大学的力量,比那些虚伪的美化更有力、更有建设性,不顾事实的对大学进行美化,才是大学办学最大的负面力量。
质疑、批评学校,不仅是学生的权利,也是培养创新人才的基本要求。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不但要鼓励学生批评和质疑,还要把批评和质疑的声音纳入学校的规则制定之中。我国大学近年来一直在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国家也要求大学建立现代治理结构,可有的大学还在实行行政治校,不重视学生的权利,这和国家的要求背道而驰。我国已进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国家也对大学生投身创业寄予厚望,要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比例和成功率,前提是大学生本身具有创新创造能力,而离开了批评和质疑,创新创造能力从何而来?
大学不要再高举“为学生好”的旗帜做侵犯学生权利的事。在目前行政治校依然存在的情况下,我们不能要求每所大学都做到教育家治校,但至少应该坚持基本的底线,一是法律的底线,要依法治校,尊重每个学生的权利。二是教育的底线,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人格尊严。每个学生都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不应该由学校代替学生做判断、做选择,大学是应保护学生,但保护不是压制,而是尽力保护、培养学生的独立性、自主性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