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期刚办理了中国电信的宽带,一开学,却被学校通知必须更换为中国移动的宽带;重新办理之后发现,不仅收费标准变了,连无线路由器也成了“禁用品”。 这是武汉东湖学院大四学生刘笑(化名)的新学期遭遇。(10月7日武汉晚报)
高校只允许一家网络运营商进驻,本是为了提高管理效率、防止因学生乱搭乱牵引发安全事故的应有之举。但由此招致的校园网络服务争夺战,却使学生成了运营商争抢的“唐僧肉”,学生权益受损,这样的网络服务管理显然不合理。
事实上,提高管理效率不过是高校作为强势方的说辞。因为,运营商进驻后,高校眼看学生权益受损却放任不管,原因无非是“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为了顺利吃到高校网络服务这块“蛋糕”,运营商往往不是在网费让利、服务提升上下功夫,而是在招投标背后用尽心机。一个不可否认的潜规则是,谁给的赞助越多,谁就能顺利进驻。这样的招标模式完全剥夺了学生的话语权和知情权。
学生作为网络服务消费者,理应依法享有话语权和选择权。高校应以学生“代理人”身份,为学生利益尽最大努力,在招标上做到凡学生利益,锱铢必较,寸土不让。为了赞助费就置学生正当权益于不顾,这实在不是高校后勤管理的应有之义和理智之举。
随着武汉各大高校陆续开学,最近两周,武汉晚报连续接到了十几个关于高校网络服务“垄断”、“涨价”的读者爆料。这说明,类似情况在高校比较普遍。学生把苦水倒给报社,将利益受损归咎于运营商,实则是话语权几近丧失的无奈选择。
确保学生用网利益,高校须更新管理观念,主动放弃一些利益,给学生更多话语权。大学生已经有了一定的社会经验积累,高校在网络服务招标上,可以邀请学生代表或学生会干部参与,应当欢迎他们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带上来,尽量考虑、照顾学生利益。在讨价还价、服务质量等校方不便出面环节,可以让学生代表代为执行。这不仅是为学生提供一个社会实践的锻炼机会,更是最大限度维护学生利益的应然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