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将继续实施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程”“通过学区制、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强弱学校结对帮扶等措施,大幅增加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供给”……如何发展义务教育,各地开出的药方总少不了这几味。让人困惑的是,“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不断加大供给,家长的择校焦虑却不降反升。对于家长的择校焦虑,一个高频解释是,优质义务教育资源还是太少,“僧多粥少”的形势下,热门学校、学区自然受追捧。(2月25日 光明日报)
集团化办学是快速推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通过集团优质学校带动、引领、辐射区域学校,将优质学校的管理体系快速复制移植,提升集团内薄弱学校管理水平。同时,集团化办学人事管理较为灵活,可以打破区域学校校干与教师交流的障碍,激活人力资源要素动力,推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集团化办学,目的在于抬高底部,而非聚焦优质名校。在集团化办学的过程中,有些地方过度关注集团办学的“名校”品牌 ,盲目扩大办学规模,一味将集团校做大做强,无疑会破坏区域教育生态秩序,限制非名校公平发展,会进一步拉大校际差距,助推择校现象发生。
集团化办学是推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实施过程中,不能唯集团而集团,而是要多措并举,立体推动,协同发展。具体而言,应把握以下几点:
完善集团化办学准入机制。将集团化办学扩容增校的范围设定为新建学校与薄弱学校,让新建学校与薄弱学校借助优质名校的资源迅速成长,优化其发展环境,推动其质量提升。
适度控制集团化办学规模。集团化办学即抱团取暖,强调团队意识,但教育管理有其固有的规律,规模过大,集团校长的精力有限,作为集团化办学母体的优质学校的优质教育资源会迅速稀释,不但不利于薄弱学校扶持,还会影响自身的管理。为此,要适度控制集团化办学规模,以3-5所集团分校为宜。
建立集团化办学退出机制。集团化办学要尽可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引领带动作用,薄弱学校管理水平与教育质量迅速提升后,要适时退出集团化管理,强化办学独立性与自主性,这样才能更好地发展。实施集团化办学,在适度控制规模的原则下,建立完善能进能出、进出自由、成熟剥离的进退机制很有必要。
扶持培育优质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只是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一种形式,不能一枝独秀,而是要与其他措施协同推进。区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导基础好、师资强、质量高的学校尽快形成办学特色,扶持培育新优质学校,使其成为集团化办学新的母体学校,整体抬高区域教育水平。
严格办学评价机制。集团化办学办得怎么样,不能仅看校区多不多、规模大不大、牌子响不响,还要看实际办学水平和整体教育质量。为此,教育督导部门应建立完善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体系,聚焦集团化办学的管理体系、集团文化、发展程度、教育质量,设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集团校实施诊断性、发展性、综合性评估,推动集团化办学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