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山东省教育厅举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新闻通气会,对《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在健全教师队伍建设体系方面,《意见》强调,要加强专兼职教师配备,各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超过1000人规模的学校必须配备专职教师,酌情增加兼职教师配备,编制从学校总编制中解决。各学校要根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岗位职责和特点,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内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面向师生和家长开展的各类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活动等计入教学工作量。
为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早在2015年,教育部就颁布了《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要求普通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或心理咨询室,并对心理辅导室建设的目标、功能、规格、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待遇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建议。
就近年来各地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情况看,最突出的问题是心理干预教育资源有限、师资力量薄弱:大多数学校都设有心理咨询室,但缺乏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部分学校师资匮乏,心理学专业毕业的教师改教其它课程。山东省要求各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明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待遇及职责,不失为明智之举。落实这一要求,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要严格标准,精心选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与其他学科相比,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对专业素养的要求更高。小学到高中是学生心理起伏最大、心理问题最复杂的阶段,须配备一批具有较高专业水平或“身经百战”的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对学生进行专业的心理指导。
按照这一标准,农村小学的师资会出现较大缺口,解决这一问题,途径有三:一是招聘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毕业生,争取通过三至五年的时间,为每所中小学校配备一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二是内部挖潜,让改教其它学科的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的教师回归本行。三是强化培训,教育部门可遴选一批有志于心理健康教育的其它学科教师,聘请心理学专家对其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考取相应的证书后,即可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师。
其次, 要明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职责。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职责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按照课程计划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整体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二是做好心理辅导工作,针对有共同问题的学生,开展同质群体的小组活动或者小组辅导;三是以学校心理咨询室为依托,开展个体心理咨询活动;四是面向家长和教师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咨询。
学校要结合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依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岗位职责,科学合理地制定考核标准,激励其改革创新,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成效。同时,要按照《意见》要求,落实与班主任同等待遇,将开展的各类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活动等记入教学工作量。
再次,要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不是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一人之事,也不能靠其一人之力,需要学校、家长密切配合,形成教育合力。就学校而言,至少要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校本课程,将心理教育内容课程化,让学生掌握系统的心理健康知识。
二是在学科教学尤其是人文学科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要结合学科特点,向学生渗透必要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引导学生正确面对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是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高品位的阅读、案例分析、研究性学习以及灵活多样的文体活动等,培养学生乐观向上、不怕挫折、勇于负责、意志坚定的品格。
四是强化学校管理,加强班主任培训。除了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也要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为此,学校要对班主任加强培训,以便其及时发现学生心理不健康的苗头。同时,还要让班主任掌握做学生思想工作的科学方法,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