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以来,广大责任督学将“五项管理”视为今年挂牌督导的“一号工程”,并进入“一月一督导”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受多种因素影响,有些地区的一些学校还在等待、观望,师生、家长参与度不高,存在“五项管理”不落实、软落实、乱落实等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五项管理”督导工作只能靠责任督学“单打独斗”,强度不足、硬度不够,致使督导效果打了不少折扣。
有鉴于此,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要积极行动,系统谋划,主动作为,整体推进,综合治理,共同做好“五项管理”这篇文章。
“五项管理”不只是教育行为,还是政府行为和社会行为。地方政府要走出“唯升学”的教育评价误区,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全面落实教育评价、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生减负、提高育人质量等改革任务;要充分认识“五项管理”的重要意义,科学分解任务,精准传导压力;要明确教育行政、教育督导、新闻宣传等部门的职责,既各负其责,又形成合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五项管理”的良好氛围。
“五项管理”是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教育督导部门必须做好“督政”“督学”两篇文章。国家、省、市教育督导部门应将“五项管理”落实情况纳入省、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范畴,以“督政”促“五项管理”落地见效;要按照规定,在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官网设立“五项管理”投诉举报平台,建立线索流转、核查、反馈、追责等工作机制。
市、县教育督导机构要督查督办举报案件,对于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约谈、通报、问责;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五项要管理”督导“说明书”, 绘制“五项管理”督导工作“施工图”;要做好责任督学业务培训,组织指导责任督学开展“一月一督导”“一月一反馈”,打好“五项管理”督导“持久战”。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五项管理”的主导责任。要通过“五项管理”专题会、培训会、推进会以及调研、研讨活动等形式,对教育干部、教师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其政策理解力、执行力;要力戒“转发”即“落实”的形式主义做法,结合区域教育实际,制定本地区工作推进方案及配套文件;要根据“五项管理”相关规定,修订与“五项管理”相左的政策文件,修正区域学校、教师评价指标体系;要指导学校结合“五项管理”要求,修订学校规章制度,细化“五项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中小学校要担负起“五项管理”的主体责任。要将“五项管理”落实为具体的教育教学常规,引导教师生将其融入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矫正教师评价指挥棒,在优秀教师评选、教师晋职晋级时,对落实“五项管理”“减负提质”的教师给予充分肯定。
落实“五项管理”工作,离不开家长的理解、支持。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及公众号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五项管理”:既要明确国家的政策要求和设计初衷,又要引导家长履行相应责任,配合学校做好工作。
总之,体统谋划,通盘推进,“五项管理”才能走出教育“小圈子”,进入社会“大环境”。全社会通力协作,“五项管理”才能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