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围绕强化师资培训、优化师资结构、提升师资能力水平等环节,教育部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从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工作环境等方面着力,让教师在工作收获更多的幸福感。
然而,就教师的反馈来看,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幸福感并没有明显提升。除了社会大环境,教师还要面对学校这个小环境,尤其是考核评价的压力。提升教师幸福感,不仅需要国家制度的保证,还需要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断深化评价体制改革,优化教师评价制度,让教师能够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在工作中获得幸福感。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第一,教育行政部门要不断优化对基层学校的评价机制。提高学生的知识水平、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是学校的主要任务。但是,一些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在评价学校时,往往将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教学质量的主要指标,甚至是唯一指标,在此导向下,学校势必会以学生考试成绩评价教师的教学能力。对于艺术素养和综合能力等不太好衡量的指标,教育行政部门要和学校一起探索艺术素养和综合能力的量化评价标准,而不是忽略不计。
第二,学校要不断完善教师评价方案。学校如何评价教师,是学校发展的风向标。评价科学合理,能调动每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让不同岗位的教师都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否则,工作兢兢业业、埋头苦干的教师可能会因评价不公平、工作业绩被埋没而失去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学校在评价教师时,要将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结合起来,除了看学生考试分数,还要看教师的教学方法、策略和育人方式是否合理。
待遇有保证,能获得应有的社会尊重,在和谐、融洽的工作环境中找准位置、展现才能,教师的职业幸福感才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