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爱的事业,这早已是共识。教育的过程是使一个自然人变成社会人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帮助其树立起规矩、规则和规范意识,是教育重要的目的也是重要的内容之一。
但在教育过程中经常会跑偏,特别是在家庭教育中,跑偏现象更是明显。即使是在学校教育中,一些年轻的教师也常常不能很好地把握着其分寸——要么爱而“不规”,要么“规”而失爱。
那么,有没有可能将爱和规矩同时给孩子呢?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爱是前提。无论是家长,还是教师,爱孩子是本分,是主旨,是要义。没有了爱,就没有了教育。但这里的爱有着特殊的含义,那就是必须是理智的爱,清醒的爱,有原则的爱。
其次,规矩是必须。如果忽视了对孩子进行规矩的引领,最终很有可能面对“都是溺爱惹的祸”的尴尬局面。甚至很有可能最终失去爱的机会,这不是危言耸听。
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将二者巧妙地结合起来?
其一,爱是基于规矩的爱。也就是说不管是教师还是家长,在我们将爱给孩子的时候,必须明确这种爱的底线和界限在哪里?从情感上来说,对孩子的爱,可以是“怎么爱也不嫌多”,但是在实际行动中,却不能逾越了规矩的底线。否则,就有可能滑为错爱、溺爱、糊涂的爱。
其二,规矩必须体现爱。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耳闻目睹了太多失去爱的规矩,或者为了规矩而错失了爱的前提。不时出现的教师伤害学生的事件就是佐证。从根本上看,我们不能否认老师是为了学生好。但是,假爱学生之名,行伤害学生之实的现象不是没有。更何况也不排除有教师是以惩治学生为最终目的,而行使手中握有规矩的权利。
特级教师于永正先生的《假如时光倒流几十年》一文中有这样一个片段——“如果再教一年级, 绝不会让小朋友上课尿裤子了”,尽管文中所写是老师因为粗心而没有发现那位孩子上厕所的需要,但是在现实的工作中确有教师为了维护课堂的规矩而使孩子上课尿裤子的现象发生。的确,出现这样的情形,规矩是有了,但是爱却荡然无存了。因此而给孩子身心造成的伤害也是无法预料的。
最近,学校提出在第二节课后大课间活动时间,适当延长集合的时间,目的正在于使孩子们在课后能够有充足的时间先上厕所,然后再集合。集合的时间延长两分钟,看似是小事,其实是事关孩子身心健康的大事。
而这调整,就是体现爱的规矩。当下,最急切的工作是,认真地审视一下我们的所作所为,既要看看有哪些失去爱的规矩需要调整,也要看看有哪些假爱之名而缺失的规矩需要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