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通知》强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再设置学历要求。(11月2日 中国新闻网)
实际上,类似的规定早已有之。去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促进人岗相适”两大要求。去年11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提出,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此次人社部印发《通知》,更容易触发地方人社部门强化落实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五唯”评价机制是引发教育内卷的关键因素,也是深化教育改革最难啃的硬骨头。破除“五唯”顽疾,要建立人人成才、人尽其才的育人用人体系,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
近年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竞争激烈,很多招考通告都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要求,即便是技术技能岗位,也会作此要求,其结果是,招聘到的符合要求的人才并不能很好地适应该岗位。为此,《通知》提出,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或不再设置学历要求。这一要求虽不是刚性约束,但却进一步强化了破“五唯”的导向。
国家正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人才缺口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乡村振兴战略的进程。《通知》提出,鼓励引导职业院校毕业生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基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补充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的,可面向职业院校毕业生专项招聘。这一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向性,可望帮助打破乡村人才建设瓶颈。
职校生可报考事业单位,也是建设技能型社会的需要。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大会提出了“建设技能型社会”的新理念。《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到2025年,技能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到2035年,技能型社会基本建成。建设技能型社会,要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畅通技能技术型人才就业渠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在全社会引领科学合理选人用人的风气,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