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优秀的教培行业教师以合理的方式补充到公办学校,可以提升公办学校教育质量,也体现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关怀,建议妥善处理各方面关切,尽最大可能解决教培业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又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办学校其他在职教师的权益。”全国人大代表、宁波镇海中学党委书记张咏梅提出“妥善处置‘双减’后教培行业教师回流公办学校”的建议。(3月10日 澎湃新闻)
有高质量的教师,才会有高质量的教育。我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执行的是2001年制定的标准,随着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深入推进,各学段还增设了信息技术、综合实践、通用技术等多门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尽管近年来教师配编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中小学教师紧缺情况仍然存在。“双减”政策落地后,课后服务、假期托管进入常态化,中小学教师的工作强度和工作时长进一步增加,工作和生活压力明显增加。在今年的两会上,有多位代表提出了“增加教师编制”的建议。
不少教培机构教师以前是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有的还是教学骨干,离职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随着教培行业“野蛮生长”时代的结束,教培机构教师希望回归公办学校,实属正常。教培机构教师回归公办学校,既可解决教培行业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也有利于弥补公办学校的师资短板。但在操作过程中,将面临两个问题。
首先,校外培训机构的职业培训和从业要求与公办学校有区别,教培机构教师的职业能力、职业表现、工作业绩难以考查。专业水平如何,能否适应公办学校的工作,需要科学合理的测试标准和测试方法。
其次,这些教师“回归”,会牵扯公办学校教师的感受和利益,在为教培机构教师畅通回归通道的同时,也需统筹维护原有教师的合理质疑和正当诉求。比如“脱编”期间的教龄认定及职称、职级认定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矛盾。如何平衡两类教师的利益,也是推进此项工作的难点之一。
对于这些问题,张咏梅代表提出了两条建议:一是根据职称等级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简化考试程序,但对当初因违反管理规定而失编的教师要从严控制;可以通过定向招考等,将优质教培机构教师补充到教育基础相对薄弱的地区和学校。二是可以允许带职称进编教师享受待遇,但不占用学校其他教师的职称名额,或适当上调学校的教师职称岗位结构比例,让更多年轻教师安心从教。
这些建议总体可行,但对于“将之前的教龄‘归零’”这一条,笔者认为,还有必要再加斟酌,可调整为“脱编”期间的教龄“归零”,“脱编”之前的可予计算,与“单独核配职称指标”建议保持一致。此外,还可以针对当前公办学校艺体教师严重不足的现状,面向艺体教师制定回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