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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四个问题,让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回归育人本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减轻因竞赛带来的学生过重负担,近日,教育部、中央编办、民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新修订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管理制度,坚持素质教育导向,更好地发挥竞赛活动的育人功能。(3月15日 澎湃新闻)

开展中小学生竞赛,本是为了方便部分学生检测学力,促进学生更好的发展,但是,有些竞赛却沦为办赛组织和培训机构勾结赚钱的工具。2018年9月,《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后,竞赛数量大幅削减,竞赛与培训挂钩的利益链条基本斩断,竞赛乱象得到遏制,竞赛带来的培训热逐步缓解。然而,受多种因素影响,违规举办清单外竞赛、收费或变相收费、评奖过程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解决这些问题,让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回归本意,并为“双减”助力,需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破解源头利益,铲除违规供给。很多组织之所以热衷办赛,主要是因为办赛能创收牟利。为此,《管理办法》提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不得指定参与竞赛活动时的交通、酒店、餐厅等配套服务;不得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不得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与竞赛关联的培训、游学、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在监管中,要严格“零收费”“零创收”办赛原则,以弱化办赛利益,减少违规办赛发生。

二是规范竞赛结果使用,淡化参赛需求。家长热衷于参赛,有部分家长是因为孩子发展确有需要,也有部分家长只是为了让孩子获得一纸证书,以撬开理想学校的大门。对此,《管理办法》要求,“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举办单位须在证书上标明“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字样。在监管中,要严查证书管理和招生管理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引导家长认真审视参赛的必要性,从而缓解竞赛带来不的培训热。

三是严格竞赛监管,强化震慑效应。违规竞赛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管理部门权责不明,致使部分违规竞赛活动够不着、打不了,难以形成震慑效应。《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监管部门在查处违法违规竞赛中的职责分工,要求教育及其他部门、机构均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参加违规竞赛,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属地管理,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此外,《管理办法》还对专家选聘、命题、阅卷、结果认定、申诉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以防范弄虚作假、有失公允的情况发生。在监管中,要强化各方责任,构建多维监管体系,织密织牢违规办赛防控网。

四是实施内外同质,促进整体发展。在很多人看来,国际性赛事机会难得,难度更大,荣誉性更强。于是,一些机构便引入一些不入流、不规范的国外赛事,或者“挂羊头卖狗肉”,给自己组织的赛事“套”上一个洋名字,吸引家长和学生。《管理办法》规定,这类赛事应由具备相应条件的中方机构合办或承办,并参照本办法执行。在监管中,要加大对“外牌”“套牌”国际性赛事的查处力度,落实同质化管理要求,引导竞赛活动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规范竞赛管理并非否定竞赛,而是为了促进合规竞赛轻量化、规范化发展,让其回归育人正道,成为“双减”的“助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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